新华网厦门12月22日电(记者胡苏)在厦门市体育路,一座气势恢弘的建筑——厦门文化艺术中心格外引人注目。这座今年9月刚刚建成的大型建筑,竟由两栋废弃的旧厂房改造而来,由此节省的总造价近4亿元人民币,减少建筑垃圾排放1万吨以上。
2006年,厦门市实现生产总值约1160亿元,而每万元GDP综合能耗仅0.65吨标准煤,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特区建设25年来,厦门在保持GDP年均18.0%高增长的同时,坚持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走出了一条“低追求”的道路。
厦门是一座资源贫瘠的城市,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四成左右,人均耕地面积0.31亩,远低于全国人均1.43亩的水平。
面对先天不足的资源条件,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说:“我们只有积极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005年10月26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林衍超指出:“循环经济是一种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模式,以人大立法的形式推动循环经济,可见厦门市的远见卓识。”
目前,厦门市已初步形成了以石化、电力、电镀、印染业为主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行业集群,建立了鼓浪屿、海沧化工园区和火炬高新区3个循环经济实验区,鼓浪屿污水净化率已达85%,距离全国第一个“循环型”岛屿为时不远。
2006年11月,厦门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再下降12%,年均节能率将达2.5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