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以人为本的“人”,是指广大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本”,指的是发展之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以人民满意、高兴、拥护、支持与否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准则。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审视厦门改革开放的25年,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感知和体认。从人民利益角度看厦门经济特区25年气势磅礴、成就瞩目的伟大实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条红线脱颖而出。
25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满足人民的多元需求为手段,以实现人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改革,促发展,增稳定,时时处处“关注人的生存生活、关切人的心灵情感、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实现人的社会价值”,不断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利益、人居利益、文化利益和政治利益,真正实现了“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以人为本的“人”,是指广大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本”,是指发展之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以人民满意、高兴、拥护、支持与否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准则,最根本的,就是要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回眸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5年走过的足迹,梳理厦门的发展脉络,“以人为本”四个字喷薄而出。厦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城市人民共建、成果人民共享,时时处处“关注人的生存生活、关切人的心灵情感、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实现人的社会价值”,不断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利益、人居利益、文化利益和政治利益。
经济特区发展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的25年,是改革开放、锐意进取的25年,是经济突飞猛进、社会全面进步的25年,也是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25年。
(一)经济利益——小康殷实
经济利益在利益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物质文明最主要的表现形式。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特区经济实力的持续增强,厦门人民的物质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成为全国生活水平较高的城市之一,是厦门历史上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改善最快的25年。
(1)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格局呈现多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1年的482元,提高到2006年的约18370元,年均递增15.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981年的264元,提高到2006年的约6853元,年均递增13.9%,收入水平和增幅连续三年均居全省第一。
(2)消费水平迅速提高,消费质量实现质的飞跃。2005年,全市社会消费零售额为271.86元,比1980年增长91.54倍;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848.93元,比1981年增长25.3倍,平均每年以14.59%的速度增长;居民恩格尔系数从1981年的61%降为2005年的36.98%,进入富裕区间;2005年居民人均食品支出为3904.44元,比1981年增长14.77倍;食品消费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发展,膳食安排讲究营养、科学、合理;2005年居民人均衣着支出比1981年增长18.3倍;居民人均家庭设备耐用消费品、娱乐消费品支出分别比1981年增长9.3倍和13.7倍。
(3)社会保障领先全国水平。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365元和550元,从业人员缴纳社保“三金”(退休养老金、失业救济金、医疗保险金)比例达90%以上,社会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低保对象已逐渐扩展至农村,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已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二)人居利益——温馨和谐
人居利益是广义物质利益新的表现形式,是物质文明在当代的新拓展。25年来,厦门人居环境建设成绩斐然,先后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奖、联合国人居奖等多项荣誉,入选全国十佳宜居城市,被誉为“最温馨的城市”。
(1)住房条件大为改观。1981年我市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4.35平方米,2005年达到33.19平方米,增长7.63倍,越来越多的家庭从居者有其屋向居者优其屋转变。
(2)生活环境洁净优美。全市园林绿地面积由1980年的158.18公顷发展到2005年的4376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980年的1.79平方米提高到2005年的13.57平方米。2005年,全市平均空气质量指数为58,空气质量良好,其中有1/3的时间空气质量达到优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3.12%,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51%,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6.62%,荣获“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特别奖”。市民平均预期寿命75.73岁,健康状况居全国前列。
(3)平安建设成效卓著。今日的厦门,社会安定有序、人们安居乐业、人际关系和谐融洽。2005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7.75%,群众对厦门的治安满意率连续6年保持全省第一,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
(三)文化利益——多元满足
文化利益是精神文明的表现形式。25年来,厦门坚持不断丰富人的精神生活、充实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2005年被评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
(1)精神文明水平不断提高。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入人心;“开明、守信、开拓、竞争、奉献”的厦门特区精神得到大力弘扬,热爱厦门、建设特区、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已成为社会主旋律,文明礼貌、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蔚然成风,扶贫济困、热心相助、热情好客、友善待人成为市民显著特性,团结、奋进、融合、温馨、诚信成为厦门人的精神品质。
(2)教育之城建设全面推进。形成了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现代教育体系,市民受教育程度居全国前列。1996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两基”普及教育。2005年,全市幼儿入园率达99.5%,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初中毕业生100%录取到高中学习,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40%,每万人中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1100多人,每万人中普通高校在校生为453人;成为海峡西岸最具教育竞争实力的城市之一。
(3)科技之城建设提升竞争力。先后做出了“科教兴市”、“建设科技之城”和科技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率先把市场机制引入科技管理,改革科研管理体制,完善科研运行机制,培育技术市场和中介机构,激发全市科技创新热情,推动科技事业蓬勃发展;高新技术推动经济高速增长,技术创新增强了城市核心竞争力;3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
(4)艺术之城建设硕果累累。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规划、投入和管理,努力激发文化生产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文化基础设施日益加强,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文化生活日益多彩,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需求不断满足,对外对台文化交流合作日益活跃,文化的影响力、竞争力不断增强。
(四)政治利益——民主进步
政治利益是利益体系中的最高利益,是政治文明的表现形式。25年来,厦门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民主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不断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1)民主政治建设富有成效。确保人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率先全国制订《立法条例》,把法规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每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公开征集制度;坚持市民旁听人大常委会、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全面推广电子政务,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推行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直选制度。2005年,市民对政务满意率达97.6%;良好的政务环境成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2)依法治市战略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优势,制定了80多部法规和110多件规章,特区经济建设的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司法改革不断取得突破,率先实行审立分开、审执分开制度,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率先在法院实行证人宣誓、司法文书等改革措施,敲响了“中华第一槌”;全市法制教育普及率达96%,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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