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台林业交流与合作,加快推动明台两地林业经贸往来,全面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根据明委(2005)27号文件精神,现就2006年对台林业交流与合作工作,提出以下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2006年力争在策划生成项目上有实质性突破,在对台招商引资上有较大进展,确保引进3-5个台(外)资项目,其中:2006上半年1-2个,7-9月份1个,10-12月份1-2个,引进台(外)资300-500万美元,力求有1-2个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较大项目在我市落地。
二、工作重点
以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为契机,重点围绕六个功能区建设,以林产品深度加工、生物医药为重点,策划对台大项目,寻找大台商,通过增加接触、加强沟通,逐步建立互信、增进情感,努力寻找两地合作切入点和突破口。认真抓好一些有合作投资意向的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升格,千方百计争取一些项目尽快批办落地、尽快开工建设、尽快建成投产,扎实有效地推进建设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
(一)2005年末和2006年第一季度工作重点
1、配合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抓紧完成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交市“两会”审议。由实验区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2、抓好木竹、人造板、松香类等林产品深度加工大项目的策划生成工作,建立对台招商项目库,编制包含招商项目、项目投资成本、优惠政策等内容的招商手册。由林业局产业科、项目办负责抓落实。
3、组织开展小分队和入岛招商宣传推介工作,广泛建立同各地台协、台商联系沟通交流渠道。由林业局产业科、项目办、实验区项目组负责抓落实。
4、加强对2005年“6·26”、“9·8”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推进工作,巩固和提升招商成果。由林业局项目办、实验区项目组负责抓落实。
5、继续抓好林产品加工区和林业科技开发园区用地的规划征用和建设进度。由林业局产业科和实验区林产品加工区、林业科技开发园区建设组负责抓落实。
(二)2006年第二季度工作重点
1、根据市“两会”审议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细化六个功能区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实验区优惠政策。由实验区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2、在开展小分队招商基础上,选择1-2个重点台商集聚区,建立招商办事处,加强对台商尤其重量级台商的联系、接触和沟通,力争有所突破。由林业局产业科、实验区项目组负责抓落实。
3、精心准备,加强宣传推介,积极参与2006年“5·18”招商活动,争取签约引进1-2个台资项目。由林业局产业科、项目办负责抓落实。
4、抓好2006年“11·6”海洽会准备工作。由林业局、实验区办公室、台办、外经局等部门负责抓落实。
(三)2006年第三季度工作重点
1、根据上半年实验区对台合作交流进展情况和项目招商成果,进一步策划调整充实招商项目,调整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力度。由林业局项目办、实验区项目组负责抓落实。
2、抓好2005年和上半年签约项目的跟踪、督促、协调、服务工作。由林业局项目办、实验区项目组负责抓落实。
3、抓好“9·8”投洽会招商引资工作,争取签约引进1个台资项目。由林业局产业科、项目办负责抓落实。
4、提前研究制定“11·6”海洽会工作方案,特别是制定和落实台商的联系邀请工作,全面启动并抓好海洽会各项准备工作。由林业局、实验区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四)2006年第四季度工作重点
认真筹划,精心准备,集中力量,全力办好2006年海洽会,争取邀请更多的台商特别是有实力、有影响的台商参会,争取签约引进1-2个台资项目,力求在项目投资规模上有大的突破(300万美元以上)。把第二届海洽会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成效、更有影响。由林业局、实验区办公室牵头,台办、外经局、经济协作办等市直部门配合,协助第二届海洽会组委会和筹委会抓好落实。
三、工作措施
我市现有的外资台资企业较少,且规模较小,对外合作尤其是对台合作的基础薄弱,工作难度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好对台林业合作,必须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大胆创新,突出特色、突出对台、突出项目,充分利用实验区这块牌子和海洽会这个平台,狠抓项目的策划、配套和招商,力求对台林业合作与交流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此,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根据市委要求,市林业局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实验区林产品加工合作区等三个功能区工作过程中,要突出抓好对台林业合作与交流,因此,决定专门成立对台林业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怀毅局长担任组长,王玉明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林业局产业科、项目办等职能科室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对台交流合作工作。
2、完善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对台工作方案
前一段时间,我市对实验区及六个功能区工作进行初步安排。为提升规划的水平,我们已请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对实验区总体规划进行创新设计。为此,要做好各种基础资料收集和我市林业发展现状的调研分析工作,积极配合、全力协助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抓紧做好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确保在我市“两会”召开之前完成,以便提交“两会”审议。同时,结合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尽快完善对台林业交流合作工作方案,制定落实各项对台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2006年对台林业工作取得新突破。
3、抓紧落实林产品加工区和林业科技开发园区用地及规划建设
主动配合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金沙园区管委会、尼葛园区管委会、三元工业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协调解决实验区特别是林产品加工合作区和林业科技开发园区的建设用地问题,划出专门地块,同时,抓紧园区规划设计,加快园区建设进度,为第二届海洽会顺利召开和项目招商提前做好准备。
4、抓好林产品深度加工重点项目策划生成工作
重点围绕木竹、人造板、松香类等林产品深度加工,结合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着重筛选整合和策划生成一批有技术含量、有创新能力、有带动能力、有市场空间的大的产业性项目及林业科技攻关课题,如松脂资源培育及系列产品深加工、家具、人造板深加工、木竹小制品开发、生物医药、纸制品等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产值1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建立和充实对台招商项目储备库。抓紧用地、用水、用电和劳动力价格等公共成本调查核算,制定实验区优惠政策,完善和编印实验区对台招商手册。
5、进一步强化项目招商
要建立实验区和林业局对台招商常态化的运作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招商方式,强化招商力度,力求招商实效。
(1)“走出去”。组团赴台招商、考察活动,策划好招商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岛内台商直接沟通项目;组织项目组相关人员赴本省漳州,广东东莞、顺德,江苏昆山,上海浦东等台商集中区,开展实验区的宣传推介和招商活动。
(2)“请进来”。充分借助和运用“5·18”、“9·8”、“11·6” “11·28”四个招商平台,积极参与招商活动,想方设法接触和结识更多台商。同时,尽可能多地邀请一些已在大陆投资的台商来我市实地考察,增加他们对三明的了解。充分利用“11·6”海洽会这个平台,广泛联络邀请岛内台商团组来我市参加活动,力争明年海洽会在引进台资项目上有新的突破。
(3)主动对接涉台机构和组织。在明台胞、台商数量很少,必须从更高层次,更大范围进行对接。近期重点是,通过市台办、市台盟和省台盟、台联的人脉关系,并尽可能通过全国89个台协会,帮助搭建和扩大两岸林业合作的沟通联系渠道。
(4)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将市林业局目前的《中国木竹在线》网站改造升级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网站,开辟专栏,与台商建立网上沟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实验区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的网上宣传,方便台商、外商查询洽谈,扩大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知名度。
(5)加强对台招商项目督查落实。对“5·18”、“9·8”、“11·6” “11·28”等招商活动中签约的台资项目,要建立一套严格的跟踪、督查、落实、推进责任制度和工作措施,确保把每一个签约的台资项目跟踪好、落实好、协调好、服务好、促进好。把对台林业交流合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