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二OO六年十月在龙岩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青少年部:田径、游泳、跳水、体操、蹦床、举重、射击、射箭、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足球、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拳击、跆拳道、击剑、摔跤、柔道,共计25项
行业部: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篮球、排球、台球、中国象棋、围棋、桥牌、保龄球,共计12项。
三、参加单位:
青少年部:各设区市。
行业部:省直属各单位、总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邀请金门县组团参加。
四、参加办法
1、各项目参赛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2、青少年部按年龄规定设青年组和少年甲、乙、丙三个组别(见附件一)。
五、竞赛办法
1、各项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各项目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3、青少年部、行业部分别进行比赛。
4、行业部年龄不限,只进行一个组别比赛;青少年部各组分别进行比赛,各组分别录取名次。
5、青少年部设优秀运动员破纪录赛;部分项目设预选赛。
六、运动员资格
(一)青少年部: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的福建省公民和少年可参加比赛(含已输送到部队体工队或体院竞技体校的运动员)。
2、2005年12月31日前在各市、县(区)进行训练并参加2005年省和全国比赛的运动员(在省优秀运动队训练的运动员除外),经省体育局注册者,方可参加比赛。
3、各项目组别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各单项规定的年龄和骨龄要求。
4、一个运动员不能代表两个单位参赛,也不能参加两个组别和两个大项目的比赛。优秀运动队在训运动员只代表输送单位参赛。
5、各市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的运动员代表输送单位参赛。各市经省体育局同意输送到部队体工队和省外高等院校或竞技体校的运动员,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与我省双重注册,具有与我省在全运会上可实行双记分或可代表我省参加全运会者,并符合各单项规程规定者,方可代表原输送地市参赛。
6、省优秀运动员与全国、国际比赛任务相冲突时,应服从全国、国际比赛任务的需要。
7、各市运动员交流按《福建省青少年业余运动员交流暂行规定》进行。经省体育局审批由各优秀运动队引进的省外运动员,须于2005年1月30日前向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曾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并确认至2010年仍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运动会、全国各单项比赛者,方可代表该引进单位参加单项规程规定的比赛。
(二)行业部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的福建省公民均可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比赛。以2005年12月份在册人员为准。
2、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复退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在第三次报名前被行业单位正式接收安置的,可代表该行业单位参赛,但必须随带行政、工资关系复印件备查。
3、一个运动员不能代表两个单位参赛。
4、除省体育局和报名参赛的省直属单位外,党组织关系属于省直机关党工委在福州地区的省厅(局)、系统的干部、职工,可代表省直机关党工委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资格审查确认按第十三届省运会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公布各代表团奖牌榜。青少年部获得前六名,行业部获得前十名的代表团给予奖励。具体办法: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牌数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相同,名次并列。
(二)公布各代表团总分数榜。青少年部获得前六名,行业部获得前十名的代表团给予奖励。具体办法: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名次并列。
青少年部各代表团另按各县(区)参赛运动员的得分总和,公布排名榜,奖励前三十名。
(三)个人全能、个人单项、二人及二人以上的单项上,报名参赛运动员11名以上(含11名),录取前八名;10-7名录取前六名;6 名以下(含6名)按减一办法录取,即六取五、五取四、四取三、三取二,体操、跳水项目二取一,举重项目二取一、一取一;拳击、跆拳道项目第三名、第五名并列。
(四)集体、团体和接力、队赛项目录取前八名。
(五)凡报名参赛的项目不足三人(对、队等)不进行比赛。
(六)各代表团总分计算办法:
1、各项目奖励前八名,按9、7、6、5、4、3、2、1计;前六名按9、7、6、5、4、3计;前三名按9、7、6计;录取一名按9分计;并列录取名次的按上下名次和的均分计。
2、青少年部篮、排球获前八名的代表队按各名次的2倍计分计牌;行业部篮、排球,青少年部的足球获前三名的代表队另加1枚金牌,第四、五名另加一枚银牌,第六名另加一枚铜牌,其他名次依此类推,各名次按18、16、15、12、11、9、7、5计分。
(六) 超、破纪录给予奖励。
运动员超破纪录加分办法:
破省少年纪录加2分;超全国少年纪录加5分;
破省青年纪录加5分;超全国青年纪录加10分;
破省最高纪录加10分;
超全国纪录加20分,加一枚金牌;
超亚洲纪录加30分,加一枚金牌;
超世界纪录加50分,加二枚金牌。
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小项中多次破同一纪录,只能加一次分。在同一小项中,如同时破两个纪录,则按最高分值加分。
凡超、创世界、亚洲纪录,其成绩必须不低于全国纪录;超、创全国青年、少年纪录,其成绩必须分别不低于省青年、少年纪录,否则不能按超、创世界、亚洲、全国青年、少年纪录加分。
(七)青少年部特殊计(加)分:
1、经省体育局核准,各市输送到省体育局正式批准的“省队市办”优秀运动员的队员,可实行双记分。但必须是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培养输送的本市运动员。
各地市输送到福州、厦门两市体育运动学校并经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在省运会期间为省队已报调的在训运动员实行双记分(含“省队市办”试点单位的经省体育局审批调入的在训优秀运动员)。
双计分办法:即运动员在省运会单项(单人或两人项目)比赛中得牌、得分同时计入现所在训练单位和输送单位,集体、团体或多人项目得牌、得分只计入代表单位。运动员代表现所在训练单位参加比赛。如在训单位未报名者,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运动员参赛占报名单位参赛名额,得牌、得分只计入代表单位。
2、各地市输送到福州、厦门两市体校和“省队市办”试点单位连续训练一年以上,尚未获批准调入优秀运动队者,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省运会的比赛,其获得的名次得分实行协议计分,即原输送单位和现训练单位各50%计分。
3、田径、游泳(含跳水)、体操、蹦床、举重、射击、射箭、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篮球、排球、沙滩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拳击、击剑、摔跤、柔道等项目从2003年起每年度比赛成绩按项目累计总分,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六名,带入各市各代表团计牌、计分。(具体计分办法另行通知)
4、各市输送的运动员代表我省参加奥运会,按参加奥运会者每人1 枚金牌计牌计分,获得金、银、铜牌,分别按10、5、3枚金牌计牌和计分,记入各代表团。
5、各市培养输送的运动员代表我省参加全运会和承担组队参加全运会任务,在第十届全运会取得的名次按三倍计牌和计分,记入各代表团。两人以上(含两人)项目按本名次的二分之一计牌、计分,如一单位在同一项目比赛中的两人以上获得同一名次,则该单位最多只能计入该名次的得牌得分。
6、各市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的在训运动员(以省体育局报调文件为准),按每输送1名运动员计9分,带入各市计分(含符合双计分条件者)。
(七)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发)
八、报名
第一次报名,2006年2月28日前,向省体育局报参加项目。如报名后第二次报名不报,每少一项扣团体总分9分。
第二次报名,2006年6月30日前报参加各项目的小项和人数,如报名后第三报名不报,每少一小项扣团体总分18分。
第三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 ,提前一个月报名,逾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如不参加则每不参加一小项扣团体总分27分。(除规则特别规定的)
青少年部运动员所报的参赛项目必须是2005年所参加全国、省比赛的项目。
九、代表团团旗
规格为2.9×1.9米,颜色自定,旗面字样统一定为xx市、xx厅(局)、xx系统(总公司)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属省体育局。
附件一:
第十三届省运会青少年部各项目分组年龄
田径:青年组 1986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甲组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游泳:男子:少年甲组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少年甲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 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跳水:少年甲组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 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体操:少年甲组 男子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男子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 男子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 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蹦床:少年甲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举重:青年组 1986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甲组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射击:少年甲组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射箭:少年甲组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武术套路:少年甲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武术散打:少年甲组 男子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甲组 女子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帆船:OP级:少年甲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欧洲级、420级: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帆板:少年甲组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皮划艇、赛艇:少年甲组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羽毛球:少年甲组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乒乓球:少年甲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网球:少年甲组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足球:少年甲组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篮球、排球:少年甲组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988年出生者每队可报2名)
少年乙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沙滩排球:少年甲组 1989年1月1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拳击:少年甲组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跆拳道:少年甲组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击剑:少年甲组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摔跤: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柔道: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二:
第十三届省运会青少年部各项目设置
(共515个小项)
一、田径 82项 (青年组18、甲组38、乙组26)
青年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
少年甲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撑竿跳高、七项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公里竞走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撑竿跳高、五项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5公里竞走
少年乙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5公里竞走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3公里竞走
二、游泳 58项 (甲组22、乙组22、丙组14)
少年甲组:男子:50米、100米、200米、15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蝶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女子:50米、100米、200米、8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蝶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 400米个人混合泳
少年乙组:男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蝶泳全能、蛙泳全能,2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米蝶泳、200米蛙泳、15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蝶泳全能、蛙泳全能,2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米蝶泳、200米蛙泳、8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少年丙组: 男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蝶泳全能、蛙泳全能、长距离全能,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蝶泳全能、蛙泳全能、长距离全能,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跳水 16项 (甲组6、乙组6、丙组4)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1米板、3米板、跳台;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1米板、3米板、跳台;
少年丙组:男子、女子:1米板、跳台
四、体操 40项 (甲组12、乙组14、丙组14)
少年甲组:男子: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
女子:全能、自由体操、跳马、高低杠、平衡木
少年乙组:男子: 团体、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
女子:团体、全能、自由体操、跳马、高低杠、平衡木
少年丙组:男子: 团体、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
女子:团体、全能、自由体操、跳马、高低杠、平衡木
五、蹦床 8项 (甲组4、乙组4)
少年甲组:男子:团体、个人; 女子:团体、个人
少年乙组:男子:团体、个人; 女子:团体、个人
六、举重 40项 (青年组6、甲组12、乙组12、丙组10)
青年组:男子:56kg、62kg、69kg、77kg、85kg、94kg;
少年甲组:男子:52kg、56kg、62kg、69kg、77kg、85kg;
女子:44kg、48kg、53kg、58kg、63kg、69kg;
少年乙组:男子:44kg、48kg、52kg、56kg、62kg、69kg;
女子:40kg、44kg、48kg、53kg、58kg、63kg
少年丙组:男子:40kg、44kg、48kg、52kg、56kg;
女子:36kg、40kg、44kg、48kg、53kg
七、射击 33项 (甲组22、乙组11)
少年甲组:男子:小口径自选步枪60发卧射、小口径自选步枪3×20、气步枪60发、自选手枪慢射60发、标准手枪速射60发、气手枪60发;
女子:小口径运动步枪60发卧射、小口径运动步枪3×20、气步枪40发、运动手枪30+30、气手枪40发;
少年乙组:男子:气步枪40发、气手枪40发、50米30发卧射、步枪3×10、25米手枪慢射30发、自选手枪慢射30发;
女子:气步枪40发、气手枪40发、50米30发卧射、步枪3×10、25米手枪慢射30发
八、射箭 22项 (甲组10、乙组12)
少年甲组:男子:70M、50M、40M、30M个人双轮单项、团体双轮全能
女子:60M、50M、40M、30M个人双轮单项、团体双轮全能
少年乙组:男子:40M、30M、25M、18M个人双轮单项、个人双轮全能,团体双轮全能
女子:40M、30M、25M、18M个人双轮单项、个人双轮全能,团体双轮全能
九、武术套路 26项 (甲组15、乙组11)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 自选拳、刀、剑、枪、棍、南拳、太极拳,集体基本功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 自选拳、刀、剑、枪、棍,集体基本功
十、武术散打 9项 (甲组9)
男子:少年甲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
女子:少年甲组:48kg、56kg团体, 60kg、70kg团体
十一、帆船 14项 (甲组11、乙组3)
OP级:少年甲组: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队赛
少年乙组: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队赛
420级:男子、女子: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
欧洲级:男子、女子: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
十二、帆板 8项 (甲组4、乙组4)
温氏板:少年甲组:男子、女子: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
十三、皮划艇 20项 (甲组10、乙组10)
少年甲组:男子:单皮1000M、 500M,双皮1000M;
单划1000M、500M,双划1000M;
女子:单皮1000M、500M,双皮1000M、500M;
少年乙组:男子: 单皮1000M、500M,双皮1000M;
单划1000M、500M,双划1000M;
女子:单皮1000M、500M,双皮1000M、500M
十四、赛艇 20项 (甲组10、乙组10项)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公开级:单人双桨2000M,双人双桨2000M;
轻量级:单人双桨2000M、三项全能(6000M、2000M、2000M测功仪),双人双桨2000M;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公开级:单人双桨1000M,双人双桨2000M;
轻量级:单人双桨1000M、三项全能(4000M、1000M、2000M测功仪),双人双桨2000M;
十五、羽毛球 16项 (甲组6、乙组6、丙组4)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团体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团体
少年丙组:男子、女子:单打、团体
十六、乒乓球 12项 (甲组6、乙组6 )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团体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团体
十七、网球 8项 (甲组4、乙组4 )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
十八、足球 1项
少年甲组:男子
十九、篮球 4项 (甲组2、乙组2)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
二十、排球 4项 (甲组2、乙组2)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
二十一、沙滩排球 4项 (甲组2、乙组2)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
二十二、拳击 16项 (甲组8、乙组8)
少年甲组:46kg、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
少年乙组:42kg、44kg、46kg、48kg、51kg、54kg、57kg、60kg
二十三、跆拳道 22项 (甲组12、乙组10)
少年甲组:男:48kg、51kg、55kg、59kg、63kg、68kg
女:44kg、46kg、49kg、52kg、55kg、59kg
少年乙组:男:45kg、48kg、51kg、54kg、57kg
女:40kg、42kg、44kg、46kg、48kg
二十四、击剑 12项 (甲组6、乙组6)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花剑个人、佩剑个人、重剑个人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花剑个人、佩剑个人、重剑个人
二十五、摔跤 10项 (甲组10)
男子:50kg、54kg、58kg、63kg、69kg
女子:46kg、50kg、54kg、58kg、63kg
二十六、柔道 10项 (甲组10)
男子:-55kg、-60kg、-66kg、-73kg、-81kg
女子:-48kg、-52kg、-57kg、-63kg、-70kg
附件三:
第十三届省运会行业部各项目设置
(共84个小项)
一、田径 22项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4×400米接力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三级跳远、4×400米接力
二、游泳 20项
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羽毛球 6项
男、女团体,单打、双打
四、乒乓球 6项
男、女团体,单打、双打
五、篮球 2项
男子、女子
六、排球 2项
男子、女子
七、台球 4项
男、女单打,双打
八、中国象棋 4项
男、女团体赛,个人赛
九、围棋 4项
男、女团体赛,个人赛
十、桥牌 2项
男、女团体赛
十一、网球 8项
40岁以下组:男、女单打,双打
40岁以上组:男、女双打
特邀组:男、女双打
十二、保龄球 4项
男、女单人赛,团体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