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0月18日电(记者胡苏)记者日前从厦门市卫生局获悉,自明年开始,厦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赔付比例将有大幅度提升。
据了解,厦门市自2004年起开始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已超过65万,参合率达到96%。人均总筹资53元每年(同安、翔安两区45元每年)。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报销实行分级制,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赔付40%,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住院赔付30%,大额住院费用赔付比例可达55%以上,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50000元至58000元。
据悉,明年厦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力争覆盖所有农村居民,人均筹资水平可达到80元每年,其中农民出资金额保持不变。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农民就医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住院费用赔付比例将大幅度上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