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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08-05-15 11:11:53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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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上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德章、袁锦贵、郑道溪、徐谦、庄先和秘书长马潞生出席会议,副省长张昌平、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和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伟国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关于提请人事任命议案的说明,省政府副省长张昌平关于提请省政府组成人员任免职务的报告,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关于提请审判人员任职的报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小敏关于提请检察人员任免职务的报告,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平关于《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报告。

    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福建省信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草案修改二稿中,多数同志认为,此稿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总体上比较成熟,建议再作修改后,提交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记者 黄世宏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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