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福建省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长效工作机制,截至今年4月底,共妥善调处各类涉军纠纷和案件4180余起,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密切了新形势下的军政军民关系。去年以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1个中央单位和总政治部先后两次联合转发福建涉军维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调查报告,福建维权工作经验在全国各地引起广泛关注。
“绿色通道”,全程服务军人军属
2008年3月5日,某部军人邱某因其父在为某建筑公司施工安装广告牌过程中从脚手架上跌落死亡,起诉至漳州市东山县法院,要求该建筑公司依法予以赔偿。东山县法院对该案优先立案,当天即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邱某各项损失239093.9元。
涉军纠纷一旦立案,立即在立案审批表上加盖“涉军”印章,从立案、审结到执行,实行“三优先”,全程进入“绿色通道”,这是福建涉军维权长效机制的一个基本工作模式。
从1998年开始,福建省首家涉军维权法律援助站在连江成立,经过军地12个权威部门的联合行动,“一组、一庭、一站、一办”的涉军维权组织网络,如今已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建成并高效运转。“一组”是由政法委、省军区和法院系统等12个部门组成涉军维权领导小组;“一庭”是成立94个涉军维权巡回法庭或合议庭;“一站”是各级成立以司法系统为主、多个部门参与的涉军维权法律援助站;“一办”是依托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成立涉军维权办公室,在军地之间架起“连心桥”。
福建省12家权威部门先后联署出台了《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对涉军维权的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工作机制、人才培训作出制度规定。各地法院制定了涉军维权的《审判章程》和《军人军属诉讼指南》,普遍开设了军人军属接待日、接待岗、148维军热线。近年来,福建省涉军案件当日立案率、提前审结率、原被告服判率和执行率均达100%。
多元调解,军民谐调“双赢”发展
2007年5月,福建省某海湾被规划为驻军某部船艇部队训练区域,当地渔船停靠和39个鲍鱼养殖户的利益一度受到影响。在省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下,由当地政府部门、军分区和法院组成联合调解组,积极做好渔民和养殖户的司法调解工作,既保障了部队建设需要,又让渔民和养殖户得到合理补偿。同时,部队按照“军民兼容、协调发展”的原则规划训练场建设,划出专门区域无偿提供给渔船锚泊、避风,取得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双赢”。
这个成功的调解范例,是福建省涉军维权机制调解成果的一个缩影。在莆田、漳州、三明、石狮等市县,一、二审涉军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80%以上,基层调解涉军民事纠纷成功率高达85%以上。
不断创新,长效机制生机勃勃
在福建省建立完善涉军维权长效机制进程中,有很多工作方法具有开创性。
比如,坚持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经济建设的整体目标,纳入党管武装、“双拥模范城”考评指标,使这项工作成为考核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省市两级有关职能部门多次组织了联合检查调研。今年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省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法院系统对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涉军维权领导小组还定期邀请军队人大代表就人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等进行专项视察。各地法院根据自身实际,不断创新涉军纠纷和案件的监督工作模式:漳州中院建立涉军案件反馈回访制度、涉军案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石狮市法院建立网上信息反馈系统,并与驻军单位定期走访,通报审判情况,搜集反馈意见,有力推进了涉军维权工作的落实。 (沈海潮 段思明 关凌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