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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工业园区污水未集中处理 不得新扩建项目
2008-05-08 11:40:50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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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获悉,到目前为止,全省各类工业园区86个,已建污水处理厂或园区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只有30个,尚有56个工业园区未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区内企业超标排放、违法排污的现象普遍存在。

    会议要求,现有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在年底前建设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通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实行集中治理;已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以及废水已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园区,要继续完善配套管网,严格管理、达标排放。

    对年底未能建成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环保部门将从明年起,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已受理的也暂停审批。(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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