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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布7项定价要经过成本监审的部门和内容
2008-04-17 10:59: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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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福建省物价局公布了7项定价要经过成本监审的部门和内容,具体如下:

    教育部门的教材印张单价及零售价格的生产成本监审;自来水销售价格的制、供水成本监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污水处理运行成本监审;福州市区管道燃气对用户销售价格的生产成本监审,中央定价以外的未实行竞价上网的发电企业电量的发电成本、销售成本监审;地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的运输成本监审,城市公共汽车票价的营运成本监审,轮渡票价的营运成本监审;电信业务垄断性增值业务的资费标准的经营成本监审;国家级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经营成本监审,全省电视收视、加密频道、全省性增值业务的收费标准的运行成本监审,全省妇幼保健服务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的服务成本监审;在榕省属单位、中央及外省市驻榕单位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的开发相关成本监审,物业管理服务的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服务及相关成本监审。(记者 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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