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起选车牌可自行编号 福建将制定编号规则
2008-06-05 09:27:50 来源:海峡都市报
10月1日以后,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取消了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改进了机动车号牌选取方式。
新规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登记工作,群众办理机动车牌证将更为方便: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扩大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都可以申请重新启用原号牌号码。
随后,记者从福建省交警部门获悉,福建省交警部门目前正在讨论研究《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据了解,对于车牌自行编号的规定,交警部门将不采取以前的自由编码规定,而是制定编号规则加以限制,以福州号牌为例,可能会规定前两位号码中的一个号码,必须用字母,并且这个字母必须由交警部门指定,如自选号牌就可以为“闽A ×C×××”(×代表任意数字)。目前,编号规则正在商讨制定中,届时将公布具体方案。 (记者 李大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