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海关总署公布了“2007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福州海关查获10万件假冒“adidas”注册商标标志案入选十佳。
“这个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海关现场关员的风险分析布控能力与查验水平”,福州海关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3月23日,深圳市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州海关下属马尾海关申报出口模具、胶水、高频标等货物一批,运抵国为坦桑尼亚。马尾海关审单关员经风险分析,认为该份报关单存在较大的侵权嫌疑,马上下达了即决式布控指令。查验关员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查验,经运用“钴60”集装箱检测系统对集装箱进行过机检查和图像分析,发现该单项下的25袋高频标均位于集装箱的后部。根据经验,海关关员认为这些标志存在较大侵权风险,决定深入抽查。经开袋查验,位于集装箱后部上侧的高频标使用的均为“FBC”商标,并未在海关总署备案。查验关员意识到这些标志中可能夹杂着侵权商标,当即决定对25袋高频标实行掏柜彻查,结果在位于集装箱底部的4个编织袋中,发现了大量的被“FBC”商标覆盖的“adidas”高频标,经清点,共10万件。经“adidas”商标权利人阿迪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确认,上述标志均属侵权产品。这是福州海关首次在货运渠道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标志案。
将侵权商标与货物分离出境是近年来海关查处侵权案件中发现的新手法。由于带标货物通常外观显眼不易逃避海关监管,且一旦被海关查获,侵权行为人“全军覆没”,损失惨重。为降低违法风险和成本,一些侵权行为人将商标与货物分离分批出境。侵权商标本身体积小,重量轻,容易混杂或藏匿在其他货物中“蒙混过关”,一旦到了境外与货物粘贴、组装后即可销售。加之商标本身价值较低,即便被海关查获,侵权行为人损失极小。(记者 赖文忠 通讯员 林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