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时”警示牌能否快点更新
2008-05-07 16:09: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5月1日起,《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进行了大幅调整,然而,福州街头一些警示牌并没有及时更新。
昨日,市民李先生路过福州二环路与化工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面警示牌上仍写着“市区严禁鸣喇叭,违者罚款200元”。李先生说,新《办法》中,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已由原来的罚款200元,调整为先警告,如果不改则罚款20元。“既然已写入法律,为什么警示牌上还写着以前的标准?”李先生希望及时更新。
随后,记者驱车在福州城区转了转,发现没有一面“过时”的警示牌更新。
福州市交巡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这些警示牌确实已经“过时”,要换掉。目前,交巡警科研设施大队已经安排专人,准备对全市不符合新规的“过时”警示牌进行更换。
另据福州交巡警部门消息,自从4月22日福州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专项整治以来,全市每天约有20名司机因乱鸣喇叭而受罚。 记者 李大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