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群众有纠纷,找谁诉求、调解呢?单个部门力量不够,部门职能交叉时还会出现推诿、扯皮。如何破解这道难题呢?去年以来,大田县的综治、公安、法庭、司法等部门和村级调解力量结合起来,调解力量由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变为联手,提高了调解的成效。在有的乡镇,还建立起综治服务中心,乡村调解实现一站式办公。
小纠纷不出村
省道穿境而过的栋仁村,经济活跃,人多房子集中,纠纷自然也多。但去年,全村38起纠纷均在村里得到调解,没有麻烦过镇里干部一回。
原来,村里治保会、调解委员会机构健全,省调解员9个,22名治安信息员,一有风吹草动,信息员及时调解的同时,联系村里调解员化解纠纷;调解员平日里注意向公安、司法等专业调解人士学习调解技巧;村里将热心公益、威望高的20位老人组织起来,组成夕阳红调解协会,成了调解的中坚力量。
年初,正在办丧事的郑某得知邻居将在第二天阻挠他家出殡。5位调解员闻讯当夜赶到郑某邻居家,了解到这是郑某破坏邻居菜地围墙引起的。通过调解,郑某同意修复邻居家菜地围墙,化解了纠纷。
据介绍,大田县262个村,现全部建立综治协管员、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信息员大多10人以上,全县村级调解员863名,村级治安信息员1329名,点多面广,信息灵便,处理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出手。
公安司法联合调解
华兴乡距县城五六公里,闹纠纷的群众总爱往县政府跑,这成了让当地干部头痛的事。
2007年2月1日,华兴乡设立警务室。有一次,民警林加利尝试在调解纠纷时,约上乡司法所所长李代汉同往纠纷现场调解。由于两人在适用法律、调解技巧等方面互补性强,调解质量明显提高。去年底,当地发生矿业公司与雇工断电纠纷,两人立即联手赶往现场,联手分析事理,对临时受雇的郑某无故切断电源进行严厉批评,责其赔偿损失,调解结案时,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尝到甜头后,李代汉搬到警务室来上班,这种方式既缓解两家人手不足,又有效实现调解资源共享,工作顺畅许多。
形成合力共同释法
群众间起纠纷有的是意气用事,有的是为了面子。他们往往对法律知之甚少。所以,乡村纠纷调解应注重法理兼容。
建设镇有个全国十佳法庭——建设法庭,调解纠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镇里却忽略这一优势所在。
去年4月,镇里领导受华兴警务室与司法所联手调解的启发,在建爱村成立人民调解联络室,将综治、法庭、派出所、司法、村级调解组织的力量有机融合,对村里调解员无法调解的纠纷,五支调解力量集中到联络室里,对当事双方集中调解。这时,法官运用精准的法律条文、依据,综治、公安、司法与村里调解员的调解法理兼容,将法律、政策与村里的民俗习惯、人情关系进行剖析,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
去年6月,法庭在辖区内广平镇铭栋警务室设立调解联络室,去年,这个法庭接受案件的调解率高达73%。五支调解力量互动效果明显,现已在全县推广、应用。
建起调解“办事中心”
广平镇群众以前认死理:镇上的事,只有找到镇党委书记、镇长,才觉得理说得清,事办得透。
去年10月,镇里在五支调解力量相结合的基础上,创建镇综治服务中心,设置单独楼院和综合办事大厅,公安、法庭、综治、司法、信访、民政、国土、村建、林业、城监等一站式窗口统一对外办公,形成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依法处理等工作体系,建立起多元化调解的工作局面。
有了调解快速的综治服务中心,群众有事直奔综治服务中心,纠纷可以很快得到调解,问题得到圆满答复、解决。
镇里还在中心设立代诉中心办公室,建设法庭对中心成员进行培训、指导,把调解室设计成小法庭模式,适应重大、复杂的民间纠纷“庭调”需要。在调解未果时,当事人要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代诉中心将指导诉讼程序、代写状纸等,为诉讼工作提供保障。
苏桥村廖克锻父辈在土改中依法取得廖其产祖上房产新民堂,2006年10月,廖克锻对新民堂拆旧建新时,遭到廖其产阻挠,廖其产妻池龙珠在纠纷中左眼受伤。案发后,派出所立案侦查,对廖克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多次协调医疗费用均未果。2007年7月18日,派出所与建设法庭、司法所等成员单位再次进行调解。建设法庭对案件责任进行合理认定,司法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经过3个多小时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双方在民事赔偿协议书签字,一起长达半年多的纠纷画上句号。
去年,广平镇、建设镇群众没有到市里上访过一次,五支调解力量的有效整合,成了乡村纠纷的“灭火器”。 (赵德胜 林书设 张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