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公安局建立"五项机制"健全警务公开制度
2008-05-06 11:55:35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启动,进一步健全警务公开制度,落实了"五项机制"。
一建立健全审议机制。由局办公室责任,对警务公开内容是否翔实、准确进行审议,确保警务公开结果的真实性。
二建立健全评议机制。每季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务监督员、管理服务对象对警务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建立健全反馈机制。每半年适时召开群众座谈会,开设群众意见箱,及时反馈群众关心的问题,增强警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组织纪检、监察等专职人员,对局各单位警务公开的及时性、内容的真实性和公开项目办理程序的结果进行监督。同时,将警务公开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对违反警务公开有关规定、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五建立健全备案机制。把各警种警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统一备案,并归档立卷,确保深化警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到位。 (王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