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前夕,厦门市集美区发改、物价等部门在市价格监督检查组指导下,对辖内各种惠农价格和涉农收费政策,特别是各垄断行业和医疗服务行业的惠农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是检查组留下的总体印象和给予的评价。据悉,这是集美区纪念《价格法》实施10周年宣传月活动的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增强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和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集美区发改局从4月20日起至5月20日,在全区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10周年宣传月活动。内容形式包括开展惠农价格和涉农收费政策专项检查、《价格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举办现场宣传咨询及价格投诉举报受理活动、召开实施《价格法》恳谈会和开展领导下基层走访等7项活动。
开展惠农价格和涉农收费政策专项检查,作为纪念《价格法》实施10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共检查了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化肥厂、2个镇政府、2所乡镇医疗服务单位,抽查了5所学校。检查内容包括:对农村用水、用电价格是否执行规定的水价、电价;对乡镇卫生院、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的收费,重点检查该服务机构是否有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提高药品价格,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两免一补”的执行情况,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三限”政策执行情况,农民进城务工收费是否存在对农民工收取除规定的证书工本费外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同时,农民建房收费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检查中,充分肯定了集美区对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以外无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评估等服务并收取费用和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此外,在对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时,认为工作人员能够利用提醒、告诫、入户走访等方式强化对经营者的政策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发挥作用较好。(吴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