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检举制售假发票最高奖十万元
2008-04-25 11:45:58 来源:福州晚报
福建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至9月30日,在福建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打击伪造、非法印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互联网、邮递等方式进行兜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团伙,整治车站、码头、商贸闹市区、酒店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假发票集散地;打击餐饮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娱乐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较多行业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和税务部门希望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线索。省地税局稽查局举报电话:0591-87830088;省国税局稽查局举报电话:0591-87856324;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举报电话:0591-87094040;短信投诉平台:10639110。
经查证属实,对检举人的奖励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0万元人民币。
另悉,去年下半年福建省开展非打击制售假发票暨治理涉税违法信息专项行动,共破获118起假发票案件,缴获各类假发票票面金额25亿余元。
(记者 严鑫 徐文宇 通讯员 陈光平 魏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