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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班普通旅客五月起只可带一件物品
2008-04-25 09:39:07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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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福州机场获悉,中国民用航空局重申: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和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

    按规定,乘客随身携带的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总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福州机场也将严格执行。

    此前,该规定就已出台,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蒙混过关”的情况,此次再次重申将严格执行,提醒旅客遵守,避免耽误行程。民航有关部门提醒旅客在购票、办理乘机手续时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配合民航运输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记者 韩慧英 通讯员 林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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