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下月起展开医疗机构资格大审查
2008-04-24 08:49:20 来源:东南快报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专项整治会议上获悉,从下个月起,我省将对全省2004年以来审批设立的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资格进行审查。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要对2004年以来审批的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专家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将现场考察医疗机构的设备、人员、科室的资格。设区市和县卫生局都要建立专家库,采取随机办法抽取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考核不过关的,卫生局不能审批,没有专家考核意见的,卫生局不得审批。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后,未经登记机关许可随意改变医疗机构登记事项、减人员、设备、科室和业务用房,已经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必须整改,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或有效期止未申请校验的,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生、护士没有注册就上岗执业,或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严重的也将被吊销执照。
此外,这次专项整治将和医院评价结合起来。今年起,各地卫生部门将民营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纳入医院评价范围。评价不合格的医院,必须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的,将吊销医疗执照。(记者 陈懿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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