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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未成年人门诊大病种类增至11种
2008-04-27 15:07:52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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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五一广场进行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相关政策宣传。记者获悉,参加福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门诊大病病种由此前的6种增加到11种。

    4月11日,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增加血友病、门诊危重病抢救、癫痫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支气管哮喘5种特殊病为福州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类。加上福州市此前确定的恶性肿瘤化学治疗或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高血压、糖尿病6种门诊大病,福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增至11种。未成年人这11种病的门诊费用可按城镇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报销。 (记者赵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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