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热钱”问题,正在从学界的担忧声中落实到技术防控层面。昨日,记者从省内银行业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本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这项旨在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其一致性审核的政策,一方面加大了对热钱流入可能性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也使福建数千家出口企业结汇周期延长,影响资金流转速度。不过,如果企业善于运用一些银行的金融产品,或许能规避不少风险。
收结汇新政:进账货款先过道坎
根据《办法》规定,本月14日起,出口企业的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先进入企业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在通过待核查账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
“简单的理解,就是企业从海外收回一笔货款后,银行不能让他直接划走,而是先核查企业之前出口报关的汇额与到账的数目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出口企业的收汇必须等核实其真实贸易背景后,才能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一家银行国际业务部人士告诉记者,这项政策严防热钱借助出口收汇名义混进国内的同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使出口企业在办理收结汇时,手续更加繁琐。
据悉,为配合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发布相关条例,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
结汇周期延长影响企业资金流转
记者昨日从省内多家出口企业获悉,对于出口收结汇的新政,各家企业都有所担忧。
除了手续上的麻烦,福州一家电子出口企业财务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新政从出台到实施的时间很短,企业还无法做到全盘消化,因此近段时间在收结汇上会更加小心谨慎,“万一出现报关汇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符,资金很有可能被监管部门冻结”。
企业更为担心的,则是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新政将有可能延误出口预收货款的流转速度。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到账外汇进入待核查账户然后接受核查的周期,短的估计要2~3天,长的可能要15天。
“现在我们预收的货款一般是全部货款的30%,这些钱是工厂用来购买生产原材料的,如果结汇周期延长,除了汇率风险外,企业流动资金还可能出现困难!”上述这家企业人士表示,今年以来,人民币升值加速,很多企业在洽谈订单时一般都要求海外客户提高预付款比例,避免几个月后的后期货款结汇时受汇率影响过大。但新政执行后,企业难免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多收预付款就等于核查时多占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少收预付款,就要冒合同违约风险以及直接的汇率风险。
企业可借道银行 转嫁现金流压力
针对收结汇新政,专家提醒企业应从三方面积极应对:一是尽快熟悉新政内容,注意不同贸易类别下收汇核注的不同方法,保证出口报关单与外汇局的出口预收货款数据一致;二是抓紧对已有合同及外汇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同时尽快与金融部门衔接做好出口押汇等贸易融资项下的出口收结汇工作;三是做好现金流准备,可以适当地通过降低预付款比例、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或采用人民币结算等办法来减小影响。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对于出口企业的现金流问题,目前省内的工行、中行、招商银行等不少银行都推出了相关的金融产品。如招行的点金贸易产品中的账款融资套餐。
据招行一人士介绍,企业在把货物出口后,可将出口的应收账款转让给该银行,或将相关出口货运的单据进行质押,然后再获得银行的资金。而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后,可以通过海外的合作机构,进行催缴。这样一来,企业就可以将现金流压力进行转嫁。
值得一提的是,据报道,国家外管局副局长李东荣日前在走访银行、企业,了解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实行情况后表示,将密切关注《办法》的执行情况,在抑制异常外汇资金流入的同时,为守法合规企业提供充分便利,争取在出口收汇核查的同时实现同步核销。届时,企业担忧的资金流问题将不复存在。(记者 方传柳 实习生 黄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