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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虚假就业 闽毕业生离校严格执行就业登记
  2008-04-22 15:30:45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目前,有些高校为了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挂靠到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省人事厅昨日发出通知,福建省将规范毕业生的就业登记制度,要求院校真实准确地统计就业信息,严禁出现人事代理的虚假就业现象。

    今年开始,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在离校时应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登记表由所在高校备案;凡在离校时有意向就业单位及其他灵活就业方式的毕业生,应在学校进行意向就业登记,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凡在离校时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毕业生,均应在学校进行待就业登记,填写《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

    福建省人事厅特别强调,一经查实虚假就业现象,对相关学校在就业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相关人才中介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记者赵春宇)

责编:王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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