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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布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2008-04-22 13:52:19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根据2007年福建省宏观经济状况及今年经济形势走势的分析预测,经综合计算,昨日,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今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预警线)14%、中线(基准线)9.5%、下线5%;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8%-11%。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如不能实现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线,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经济效益降幅较大且实现经济效益在零以下或严重亏损的企业,可以不增加工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已超过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增长工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要求,各设区市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公布当地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对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要实行行政函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记者 蓝云)

    

责编:王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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