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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率先完成镇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
  2008-04-20 10:48:07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新华社记者 来建强

    日前,福建省全面完成建制镇以上集中式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共划定城市、县和建制镇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447个,成为全国全面完成镇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两个省份之一。

    只有确保水源地饮水安全,才能让千家万户的水龙头流出“放心水”。为此,福建省在各地饮用水源地设立保护区,避免遭受污水垃圾污染。

    据介绍,水源保护区划定一般分为一、二级,一级保护区靠近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之外一定范围内。保护区划定后,各市县须立标定界,明示保护区的范围、规定和监管部门电话等。同时,严格规范管理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地周围污染源治理,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增设排污口,原有排污口要限期拆除或关闭。

    划定水源保护区,等于给饮用水源地上了“绿色保险”。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环保部门还制定相应的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具体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和日常监管的责任人,依法管住、管紧、管好饮用水源,切实防止“以划代管、划而不管”。

    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水源保护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坚决依法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查处造成水源污染的排污单位,重点整治15个城市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200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的管理等,确保今年福、厦、泉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达标率达100%,设区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县(市)达85%;闽江、九龙江流域水域环境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

    “福建省今年将投资2亿元建设截污工程、隔离设施,同时搬迁、关闭排污单位,保护全省饮用水源。”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福建省将在福州山仔水库、福清东张水库、泉州金鸡闸、莆田东圳水库4个水源一级保护区建设截污工程总长60公里;在福州山仔水库、福清东张水库、厦门汀溪水库、泉州金鸡闸、三明东牙溪水库等14个水源保护区人为活动较频繁的边界,设置围网或建设绿化隔离带总长35公里;在三明东牙溪水库、莆田东圳水库、福清东张水库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莆田东圳水库、厦门坂头水库、莆田外渡水库、龙岩东肖水库等4个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32家畜禽养殖场、4家机砖厂、4家石材场、2家饭店(山庄)和1个村庄,年内将搬迁关闭。

责编:胡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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