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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松岩:"清违"必须阳光操作 着力民生和民心
  2008-04-19 09:07:04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18日上午,福州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总结部署大会召开。市长郑松岩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为突破口,认真落实城市规划,依法推进城市建设,全面加强城市管理,持续改善提升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形象,更好地推动福州在“两个先行区”建设中作表率、树形象、走前头。市领导周宏、施能柏、时小雨、陈为民、何宜刚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和仓山、晋安区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情况汇报,隆重表彰了去年全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郑松岩分别向五城区政府区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颁发《2008年度福州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郑松岩指出,2007年全市仅城区就拆除了各类违法建设76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的势头得到初步有效遏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城市形象在“清违”中得到明显提升,城市意识在“清违”中得到了增强,干部作风在“清违”中得到了锤炼。

    郑松岩说,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取得的工作成果仅是初步的,容不得半点骄傲,更不能有懈怠、厌战情绪。市里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力度的意见》,对今年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任务作了具体明确的部署。在违法建设一律予以拆除的前提下,今年以各区为主,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力量分期分批拆除历史上的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零赔偿”。特别是要着力拆除2006年8月26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之后抢建的违法建设。

    在谈到“清违”工作具体要求时,郑松岩强调要重点把握好“四个结合”。一要做到严格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在坚决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之前,要辅以必要的说服教育手段,把道理讲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透,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难度和阻力。二要做到坚决“清违”与有情操作相结合,按照“着力民生、着力民心”的要求,重视并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妥善解决好他们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三要做到公开透明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清违”必须坚持阳光操作,规范运作,做到界定标准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拆后美化、建设方案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发挥好、保护好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打击违法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四要做到清理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从根治源头、强化管理、健全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切实把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纳入法制化、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

    郑松岩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运作、攻坚克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各级国土、城管执法、水利、林业、园林、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强化对违法建设巡查、制止和查处的工作力度。公安机关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建设(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进行立案侦查,对出租违法建设用于从事非法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及时予以查处、取缔。供电、供水、供气、广电、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专业服务。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企业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环境污染、偷税漏税及证照不全的,要依法处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我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区、街道(乡镇)“清违”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建立健全工作通报、考评、督查等工作机制。从今年开始,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成效已列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记者 刘家铭 祝健)

责编: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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