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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五年立法规划 向社会公开征集有了结果
  2008-04-14 14:33:15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省人大常委会上个月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2012年立法规划项目,最近有了结果。期间,有关单位和热心公民共送交建议31个。其中,要求制定法规的20个,修订法规的1个,其他相关建议10个。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经研究,已分情况作了具体处理。

    在20个制定法规的建议中,关于制定《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办法》、《福建省航道条例》、《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福建省湿地条例》等建议,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中安排审议或调研的项目;其余14个建议,对关于制定《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条例》的建议等,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考虑纳入五年立法规划。

    其他相关建议10个,部分涉及国家立法范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通过有关途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反映;部分与立法工作有关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在立法工作中认真研究。(记者 黄世宏)

    

    

    

责编: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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