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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创造性开展林业小额贷款助林农致富
  2008-04-06 11:33:16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林权证抵押贷款 林木变成活资本     

    继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针对单家独户的林农生产“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福建省积极探索银林合作途径,又率先开展以林业小额贷款为重点的林权抵押贷款的配套改革。截至去年底,全省林权抵押贷款累计41亿元,其中林业小额贷款累计发放11.6亿元,受益农户6万户。

    林权证也可像房产证一样抵押贷款,找到了一条扶持林农个体解决林业发展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

    尤溪县城关镇埔头村村民陈玉宝就是林业小额贷款的受益者之一。2006年初,陈玉宝新造林89亩,下半年准备雇人下肥时发现资金不足。听说尤溪县已启动林业小额贷款试点,他便到县农信社申请两年期小额贷款2万元。他说:“手续很简单,当天就拿到钱。如今那批树苗长到1米多高了。”

    当年,尤溪县西城镇音头村村民陈子文也以41亩四年生绿竹抵押,申请小额贷款2万元,雇人对绿竹林进行深挖、松土、下肥。那年,他仅卖鲜笋、笋干,就收入4.5万元。

    福建省林业厅法规处处长翁小杰介绍说,从福建多年来的贷款情况来看,林业企业、大户的贷款已基本走上正轨,主要依靠市场运作,现在难就难在小额贷款。

    林业小额贷款解决的是千家万户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资金问题。他认为,林权抵押贷款实现了林业史和农村信贷史上以林权证为抵押物的突破,产生了两大积极效应。第一,通过林权抵押贷款,使森林资源不需砍伐就可以从银行借到钱,从而使森林资源变成活的资本,实现从资源管理到资本管理的转变,几十年才开一次门的“绿色银行”,随时可以取兑;第二,林木产权的落实和林权监管、交易、流转等配套服务逐步完善,为金融部门在农村开展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巨大的市场。

    目前,福建省继续扎实推进林业小额贷款。去年7月,尤溪县农信社提高林业小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期限从2年延长到5年,受到林农的欢迎。(福建日报记者 吴美章 新华社记者 涂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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