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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将建13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
  2008-03-23 11:35:06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新华网福州3月23日电(记者胡苏)作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核心工作,福建省泉州市将建设市、县两级13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

    据泉州市文化部门消息,泉州市日前根据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重点和当地文化生态特征,拟定了13个示范区。其中,清源山及其周边、古城区为2个市级保护示范区。

    11个县级示范区分别为:鲤城区江南新区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丰泽区东海埔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晋江市安海—东石—深沪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惠安县惠东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石狮市蚶江—永宁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南安市丰州—官桥—水头—石井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安溪县茶乡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永春县桃城—五里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德化县瓷都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洛江区罗溪—马甲—河市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泉港区山腰峰尾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

    根据规划,相关部门将重点对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然遗产项目等制定完善的保护规划,包括示范区管理组织、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先期采取的保护措施和十年保护计划等工作。

    2007年6月,中国文化部宣布,批准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也是中国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包括福建泉州、漳州、厦门三地,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保存地。

    

    

责编: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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