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重大举措。闽侯县在扎实推进
这项工作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新农合—— 惠民又便民,群众笑开颜
“没想到,这么快就办理了补偿手续,拿到了补偿金。”2月18日,来自闽侯江洋农场角洋村村民郑顺俤开心地说。
去年11月,郑顺俤的妻子临产住进福建省立医院,花了1.4万多元。由于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可以从闽侯县新农合理算中心得到补偿金2383元。仅一个上午,就办理了补偿的相关手续,拿到了钱。“结算快,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更方便了我们偏远山村的群众。”郑顺俤说。
在推进新农合中,以人为本,为群众着想的举措,在闽侯县还有许多。
尊重群众:设立县外“补充定点医院”
38岁的林生敏是闽侯县小箬乡西村人,“不在本县看病也能报销医疗费,真是方便了我们偏远山村的农民。”2月25日上午,他开心地对记者说。
小箬乡地处偏僻,距离闽侯县城50公里,与闽清县城却只有一江之隔。由于没有卫生院,该乡群众大多前往闽清看病。今年1月23日,林生敏的9岁儿子右足皮肤撕裂伤,到闽清县医院住院一周,花去医药费2278.9元,得到新农合补偿1011元。
新农合开始实行时,可没有这样的便利。按规定,不管路途多远,只有到县内的定点医院就医,才能报销相关费用。林生敏告诉记者,乡里没有卫生院,到县里就医,光坐车就要2个小时,来回车费40元,而且一路颠簸、难行。到闽清却只有10几公里路程,只需半个小时。
“在闽侯一些山区,由于地理、交通等因素,农民常选择就近的县外卫生院看病。”闽侯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林超介绍,这种现象在廷坪、洋里、小箬等乡普遍存在,涉及19个村2万多名农民。
去年1月,闽侯县开始新农合试点。按照规定,到外县医院看病的,即使参加了新农合,医药费也不能报销。这让很多习惯到外县医院就近看病的农民有了意见,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通过调查研究,于去年9月1日确认了廷坪、洋里、小箬的19个村为新农合特殊乡村,并将当地群众习惯去就医的医院,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即闽侯县外“补充定点医院”,其中包括闽清县医院、古田县医院,闽清县梅溪卫生院等7家。
将外县医院纳入本地新农合定点医院,并按照本地同级医院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在我省进行新农合试点的县(市)区中尚属首次。省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此举体现了对农民就医权利的尊重,便民利民,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尝试。
方便群众:山区农民当天可结算
按照规定,参加了新农合的群众,在县外医院就医,医疗费补偿都要到县城的新农合理算中心办理,而且7个工作日才能从理算中心或者患者所在乡镇卫生院拿到补偿款。需要到县外定点医院就医的群众又提意见,能否办理快点,最好是当场拿到钱。
林超告诉记者,该县的洋里、大湖、小箬和廷坪4个乡以及江洋农场的确比较偏远,最远的廷坪乡距县城90公里,最近的江洋农场离县城也有30公里。群众来回跑,时间精力花了不说,车费就不是小数目。
去年底,闽侯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规定,凡是上述4个乡和江洋农场的群众,来理算中心办理补偿手续的,无论费用多少,都要做到当场办理,当场让群众拿到补偿款。这一绿色通道,让广大群众拍手称快。其他乡镇的群众,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都可以当场办结;超过5000元的,在一周之内可领到补偿款。
对于小箬乡8个村1万余名群众来说,还享受到了特殊的便利。由于该乡没有卫生院,群众须到县城办理补偿手续。为此,今年1月16日,该县专门在小箬乡设立新农合补偿受理点。长期困扰小箬乡农民医药费报销麻烦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为了群众:三千农民参合问题得解决
江洋农场原是闽侯县的一个乡级机构,现有农业人口3048人。1978年改制后,其企业部分归福州市农垦局(现为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管理。但其下属的江洋、彭湖、角洋和武竹四个村,其户政、民政、教育、林业、土地等仍由闽侯县相关部门管理。“一区两制”的管理模式使得政府对当地的管理衔接不顺。去年初实行新农合时,当地农民未能列为闽侯县的新农合参合对象。
2月24日,角洋村支部书记郑广树告诉记者,当时群众都很着急。去年1月底,闽侯县人代会期间,作为人大代表,他向大会提交了将江洋农场四个村农民列入参合对象的议案。闽侯县委书记杜源生得知此事,立即要求有关部门落实办理。一周后,有关部门即办结了江洋农场4个村农民参加新农合的手续。3048人中,有3033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99.5%。
武竹村村民黄典新,去年8月因患椎骨滑脱症住院治疗花去4万多元,从新农合得到补偿5148元。他说,参加新农合,得到了实惠,减轻了负担,大家又高兴又感激。据了解,去年该农场有58人得到了就医补偿,补偿金额151727元。
在新农合工作中,闽侯县着力实施以人为本、便民惠民的政策。据悉,今年该县又将最高补偿总额由2007年的2万元调高到3万元。 (记者 项裕兴 通讯员 陈宗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