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福建省今年计划完成农村公路投资28.9亿元,建设规模5000公里,全省建制村通硬化公路率达到90%以上,其中福州、莆田、漳州及龙岩等建制村通硬化公路率达95%以上。
福建省计划到“十一五”末投资140亿元,建设4万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每个建制村至少有一条路面硬化的公路通往乡镇或主要干线。为此,省交通厅制定了省级补助资金的标准,县道三级路的补助标准为30万元/公里,乡村道四级路沿海7万-10万元/公里,山区10万-15万元/公里。山区少数民族村的通村公路建设补助追加1万-2万元/公里,欠发达县提高到11万-16万元/公里。这个标准属全国最高水平。
据了解,厦门、泉州已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全市建制村通硬化公路目标。当前,剩余的通村公路硬化建设任务主要分布在经济困难地区,建设实施难度大。为激励经济困难及建设任务重的地区加快发展,省交通厅今年采取“一县一议”扶持政策,对计划至2008年底通村硬化率高于95%、且2007年及之后年度建设任务超过200公里的9个经济特困县和10个财政转移支付县,以“一县一议”方式,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商定2007年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
对按时完成双方商定的年度计划建设目标和任务的,交通厅按照每公里1万—2万元标准给予追加奖励。对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超出部分按照“超额越多、奖励标准越高”的原则给予奖励。超额部分的奖励标准按照年度计划规模的约10%%为台阶,设四个台阶(0—10%、10%—20%、20%—30%、30%以上),后一台阶比前一台阶每公里追加奖励约2万元。奖励资金在次年初兑现。
交通厅在确定各县目标任务及奖励标准时,将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在“一县一议”中具体商定,主要综合考虑县域经济水平、建设任务情况、工程难易程度和计划通村硬化率水平等因素。
(记者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