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新闻 -> 绿色福建助力海西可持续发展 -> 2007福建绿色政策
福建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
  2007-12-16 21:34:23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在福建省永泰县,可见闽江支流大樟溪水流清澈,两岸公益林郁郁葱葱。清凉镇农民王积茂管护着130余亩生态公益林,他说:“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说改革集体林权制度,说到了林农的心坎上。我这生态林管好了,可领到政府的生态补偿金,一年还能在林下养3000多只土鸡,收入好几万元哩!”经过永泰等县、市、区3年试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近日正式出台,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二步,占福建全省林地1/3的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机制改革,目前正在福建省全面推开。

    据介绍,此次改革的核心,是解决生态公益林管护主体不明确的问题,确保管护的责权利由农民共担、共享;改革的重点,是要确保生态补偿金落实到农户,使农民共享实惠。福建省常务副省长张昌平形象地说:“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是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两个轮子,而林农的利益则是发动机。”福建省于2003年率先启动了以商品林为主要改革对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了林区经济,调动了百姓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目前,改革在试点林区形成了三类管护主体:行政村村级组织是直接责任主体,广大林农群众是管护主体,聘请的专职监管护林员是监督主体;探索、形成了三种主要管护模式:“落实到户、联户管护”机制,“责任承包、专业管护”机制,“相对集中、委托管护”机制。德化县采用“一户一卡”制,保证了补偿金及时、足额发到农户手中。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说,林改分两步,本质有不同:商品林林权制度改革明确的是经营主体,是一次产权制度改革;而生态公益林明确的是管护主体,这个主体只有限制性的经营权、处置权,以及政策性补偿与限制性利用的收益权。据介绍,对于此次改革,福建省委、省政府慎之又慎,先在不同地区,选择不同类型的生态公益林区进行试点,又在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研究。

    在永泰县溪洋村,党支部书记汪云金告诉记者,管护机制改革前,商品林家家户户看得严,生态公益林却只有村支书、村主任和3个护林员守着;改革后,生态补偿金分到户,“钱不多,却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联户管护,盗砍盗伐现象再也没有发生过。

    国家林业局的负责同志认为,福建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将为全国管好、用好生态公益林创造有益的经验。(记者朱竞若、江宝章、余荣华)

    

责编:庄宁
相关稿件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8 专题报道 >>更多
8 精彩图片 >>更多
8 现场直播 >>更多
8 新华访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