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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2007-12-14 11:21:36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6月9日,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泉州、漳州、厦门的文化遗产以及与文化遗产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环境。据了解,它是国家首批设立的1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

   闽南文化发源于中原文化与古闽越文化、外来文化的相互交融和层层积淀,具有多元的文化表现形态,是中华文化优秀的基因库。泉、漳、厦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也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保存地。2005年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10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该地区占44项,列入国家名录的22项;全省26个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有18个集中在这一地区。

   随着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福建省编制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根据《纲要》,从今年起至2020年,福建省将分三个阶段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修复建设;在2008年内基本完成非物质、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将制定相关制度、标准,有效保护和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给传承人予经济资助和相应的荣誉;对保护区内以传统生产技艺、传统艺术为生活手段的艺人,给予生活补贴。 (陈斯 朱钤 王启刚 )


责编:胡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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