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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推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取得实质性突破
  2007-12-04 21:38:20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今天心里真欢喜。我再也不用担心晚年生活没有保障了。"

    1月11日下午,在晋江被征地人员养老金发放仪式上,75岁的老农民王开忠从晋江市领导手中领到250元养老金时,不禁喜上眉梢。

    王开忠是晋江市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农民,他和社区里的其他61个农民是晋江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实施以来的首批受惠者。今后,他们每人每个月都可以定期领到250元养老金,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这标志着晋江市在全省县级市率先推行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取得实质性突破。

    近几年,随着晋江市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而这些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完全被征地的老龄、大龄农民,由于文化程度低、谋生技能较差等种种原因,大部分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2001年至2003年,晋江市被征地农民超过8.9万人,预计至2010年,被征地农民总数将达到31万人。

    为了解除被征地人员的后顾之忧,近年来,晋江把启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于去年8月出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确定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费为30000元,采取共同负担的原则,按政府45%、集体15%(村社区和镇街道共同负担)、个人40%比例出资,财政承担总兜底任务,并建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调剂基金,把每年土地招、拍、挂总成交额的3%、土地出让金的3%作为调剂基金的基本资金来源;对男16周岁至44周岁、女16周岁至39周岁的被征地人员,鼓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晋江市政府给予5年按缴费总额50%的社保补贴。对达到养老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现为250元/月),今后视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如因规定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全额退还。

    目前,晋江确定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梅岭街道许厝社区、池店镇溪头村、青阳街道湖光西路改造片区等4个村(社区)先行试点。小布林社区居委会主任王天尊介绍说:"这个政策解决了失地村民的后顾之忧,而且市里还给予大量的财政补贴,老百姓的参与热情很高。"据了解,下一步,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后,晋江将在全市进一步推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现征地必保、即征即保的目标。

    此外,晋江还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做到弱有所助、贫有所济。晋江每年侨捐公益资金均在亿元左右,自2002年成立市慈善总会以来,共募集善款2.68亿元。积极开展"解困、助学、复明、助行、助听、荧屏文化、慈善安居、被征地低保保险、关爱母亲工程、物价补偿工作"等十大慈善工程,为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截至今年8月底,共发放善款6315万元,受助贫困群众达32004名,充分发挥慈善工程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作用。(阮锡桂)

责编: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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