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新闻 -> 福建打造优秀文化品牌 -> 2007福建文化领域亮点
宋闽旺:顺应时代发展 推动海西文化蓬勃发展
  2007-12-04 15:27:53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突出强调了加强文化建设,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们一定要按照十七大的部署,顺应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办法、更得力的措施,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着力建设和谐文化,推动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文化蓬勃发展。只有认识上更加自觉,才能推动我们的文化实践更加主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要更加自觉。我们党历来重视文化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表明我们党对加强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二是对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原则的认识要更加自觉。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原则。我们要不断加深认识,自觉遵循。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坚持“二为方向”(即文化工作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双百方针”(即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即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发展的认识要更加自觉。我们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要求,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文化工作和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重在建设,突出发展,统筹兼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统筹兼顾各阶段文化需求,坚持文化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

    四是把握和遵循艺术规律的认识要更加自觉。我们要善于认识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律,遵循规律、尊重规律、把握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上,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不断提高领导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引导有力、激励有效、宽松和谐、活跃有序、不同主体踊跃参与的艺术创新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五是文化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服务的认识要更加自觉。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文化作为文化工作最重要的任务,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文艺创作和文化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

    六是文化工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认识要更加自觉。我们的文化建设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工作只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才能有所作为、有所成就。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围绕海西、服务海西,为海西全面发展、为海西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不懈努力。认识上更加自觉,必然有效推动我们在文化建设实践上更加主动;认识上更加自觉,必然有效指导我们在实践中持续提升,扎实有效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结合福建文化工作实践,当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加主动加以实践和推进。更加主动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最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广大人民充分享受文化发展的各项成果。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建设和加强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工作的重心下移,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新增文化资源的配置重点向农村倾斜,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突出抓好“五大工程”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2007年起,省委、省政府将连续3年总计投入1.5亿元资金,实施“年百个”乡镇文化站建设。我们要规范要求,加强督查,配套服务,确保这一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向广大城乡群众提供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方面信息,以全新文化传播方式为我省城乡基层文化站注入新的活力,让全社会共享文化成果。三是农村社区电影放映工程建设。2007年,全省有1400多个电影放映队深入全省1.47万个村开展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活动。数字电影放映加快步伐,省级农村数字电影院线顺利组建。我们要巩固和扩大成果,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发动全社会关注支持这项工程。四是送戏、送书为主体的文化下乡工程。我们要积极探索文化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通过重要项目和产品由财政补贴或政府采购或各界赞助等方式,直接送到农村。五是艺术扶贫工程。我们要不断丰富艺术扶贫的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壮大队伍,加大投入,吸引更多艺术家参加到这项工程中来。更加主动地推进艺术精品生产和展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艺术创作、生产的繁荣和艺术精品的充分展示,这也是文化工作的中心任务。近年来,我省先后有闽剧《贬官记》、梨园戏《董生与李氏》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话剧《沧海争流》、舞剧《惠安女人》、木偶戏《钦差大臣》、梨园戏《节妇吟》和歌仔戏《邵江海》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十五”期间,全省共创作50多部质量上乘、颇受好评的新剧目,其中5个剧目获“文华奖”、4个剧目获“五个一工程奖”、18人次获中国“曹禺戏剧奖”、21人次获中国戏剧“文华奖”、5人获“梅花奖”,充分展示了福建作为戏曲大省的风貌和地位。我们要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精心谋划,寻求新突破,不断加大艺术精品创作力度,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更加主动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管理。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需要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的强力支撑。近年来,我们积极组织文化企事业单位参加“5·18”深圳文博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厦门贸洽会,为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搭建一个让项目与资本、产品与市场相对接的平台。建立省级文化产品、服务项目以及文化产业投融资项目库,设立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民营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全省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强。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健全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主体,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品牌。建立健全各类文化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尤其是要建立文化产业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运作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更加主动地推进文化遗产保护。近年来,福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围绕“国家文化遗产日”开展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文化遗产的氛围。三坊七巷等一批文物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取得突破性进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项目达199项、国家级达45项,居全国前列。闽南地区文化生态成为全国第一个授牌保护试验区。我们要继续坚持“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注重传承”的方针原则,全面认识海西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护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华优秀文化的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高度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建设海峡两岸共有精神家园。更加主动地推进对台对外文化交流。福建地处海峡西岸,海西文化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是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我省对台文化交流特别是对金门、马祖和澎湖的文化交流不断加强。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我们成功组织了一大批有较大文化影响的项目,开展对外展演和展示活动,扩大了中华文化在海外的影响。当前,我们要进一步提升对台对外文化交流,突出福建艺术特色,打响福建文化品牌。充分发挥闽文化优势,实施“入岛”战略,加强和拓展福建与台湾本岛的文化交流,巩固与金门、马祖和澎湖的文化交流,组织一系列主题鲜明的交流项目。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福建文化在世界的影响。更加主动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近年来,我省文化系统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省直文化系统改革,指导全省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我们要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单位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要求,文化产业部门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方针要求,加快推进改革步伐。要紧紧围绕创新这个主题,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促进文化领域的繁荣发展,加快文化成果的传播和普及。更加主动地推进文化队伍建设。近年来,我们制定了文化人才培养规划,按照以杰出的文化专业人才促进艺术创作和生产的全面繁荣,以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化名人、名家提升福建文化的品位和形象的基本工作思路,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取得积极成效。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配齐、配强文化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在文化系统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导向与氛围。加强文化干部队伍培训,努力提高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掌握规律、多谋善断、驾驭文化工作全局的能力,不断提升艺术人才的艺术水平和创造能力。我们要不断加强文化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作风建设,坚持人民为重、艺术为重、作风为重,努力形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努力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激发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投身海西文化强省建设的热情,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宋闽旺  作者为省文化厅厅长)

    

责编:王宁霞
相关稿件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8 专题报道 >>更多
8 精彩图片 >>更多
8 现场直播 >>更多
8 新华访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