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导读
福建漳州中级法院成立涉外审判庭
  2007-10-17 15:56:48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新华网漳州10月17日电(记者郑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成立涉外审判庭,集中管辖漳州、龙岩两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7日,漳州市中级法院举行涉外审判庭成立大会。

   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林贻华介绍,漳州地处闽南,台商、外商集聚,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涉外审判庭的成立将方便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当事人诉讼,妥善、及时处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保护外商、港澳台商合法权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据介绍,漳州市中级法院涉外审判庭主要管辖诉讼标的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五类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包括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完)

责编:胡善安
相关稿件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8 新华社记者看福建 >>更多
·福建漳州中级法院成立涉外审判庭
·福州语原创歌曲首次出炉
·福州:百年繁华茶亭街将“变脸”
·伦敦金融界专家代表团访问厦门
·首艘台湾大吨位小额贸易货轮直航马尾
·福建南安:小村庄培育知识化新型农民
·福州将建立社区"慈善助老服务站"
·专家提醒:牙列不齐应早预防早治疗
·福建将建立全省恶性肿瘤发病报告网络
·厦门利用外资提前1季度完成全年计划
8 频道视点 >>更多
·“生态文明”首次写进党代会报告
·新华视点:十七大报告新提法
·吴敬琏为什么说股市不再是赌场
·尚福林谈资本市场
·猪肉价格下跌引发通胀口水战
·《福州晚报》封杀不良药品广告
·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北京银行澄清千余"娃娃股东":只84名
·股市新版“带头大哥”被逮捕
·开发商拿地将不得分期付款
8 焦点网谈 >>更多
·于丹"昆曲心得"热播,高雅艺术是否变味?
·没"底气"的带薪休假:年假 你敢休吗?
·透视“丁宠家庭”:在争议中诞生的一族
·股民的黄金周:熬人的“长假股市综合症”
·巢湖:“鱼类皇后”减产背后的生态危机
·长假遭遇"大爷病" 公共服务"过节"惹人烦
·男女分教:差异化教育再掀热议
·网上交易税:征还是不征?
·海岸生态还能承受多长时间的恶性开发?
·"群租禁令"之惑:是谁造出的"二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