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八闽要闻导读
福州:非从业城镇居民也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007-10-03 17:43:40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新华网福州10月3日电(记者沈汝发)从福州市政府获悉,10月1日起,福州市不但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还包括老人、学生、儿童在内的非从业的城镇居民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福州市行政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风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确定筹资标准。根据规定,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政府补助150元,参保个人缴纳150元;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参保个人缴纳40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持有《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低保人员,参保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再予全额补助。

    《办法》规定,参保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两个以上门诊大病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精神分裂症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医疗费按标准的60%支付。(完)

责编:王宁霞
相关稿件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8 新华社记者看福建 >>更多
·农民工:打折扣的黄金周
·福建将建20个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工程
·福建将曝光恶意欠薪企业
·第三届"世界金门日"大会明年在厦举行
·福州:激情唱响节日文明
·"十一"回家度长假 帮助父母干点活
·“精彩厦门”旅游文化周拉开序幕
·厦金航线出现台胞出境高潮
·厦门:外来工国庆游园人气旺
·福州马尾:外来务工者畅享“文化集”
8 频道视点 >>更多
·全国查处商贿案逾3万件涉案逾70亿元
·航班延误怎么看,怎么办?
·设立"农民工日"能为农民工改变什么
·提高“第二套房贷”重在如何界定
·5百万元大奖28天生命是否"霸王条款"?
·"跑马圈地" 开发商的土地家底有多厚?
·“中国经济过热”是真的吗?
·地下"六合彩"引发的绑架案
·民调显示近6成人感觉赡养压力大
·“三高”股市需适度降温
8 焦点网谈 >>更多
·网上交易税:征还是不征?
·海岸生态还能承受多长时间的恶性开发?
·"群租禁令"之惑:是谁造出的"二房东"
·“两难”中的环保购物袋,何去何从?
·“无理由退货”离我们还有多远
·要钱?要闲?职场女性的两难抉择
·节日经济大行其道 中秋变身"月饼节"
·千年古城人满为患 移民新村无人居住
·大学校园刮起奢侈风:解读校园贫富差距
·透视"急于求证"下的"快餐式"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