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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百亿巨资解决“夹心阶层”住房难问题
  2007-09-27 08:40: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我以前住的都是窄小的平房,有时借房住,有时租房住,有时跟儿子、女儿合住,算算一共搬了12次家,搬家都搬怕啦,这次总算稳定啦,亲人、姐妹们都说我有福气啊!”在厦门市前埔南区10幢606房,上个月才入住的主人张碧珍看到记者来访,满脸欢喜。

  小区树木葱茏、绿草如茵,周围医院、学校、老年活动中心、菜市场等配套设施齐全。在这里生活、养老,张碧珍感到从未有过的满足、幸福。“现在住的这套60平方米房子,一房一厅,厨房、卫生间、阳台配备齐全,按现在厦门的市场价,最少也要50万元,这对我来说可是天文数字啊!是政府圆了我的安居梦!”

  为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居者有其屋”,厦门市在总结研究多年以来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工作基础上,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自2006年5月正式启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全市正在建设和计划建设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有16个,总用地面积约1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7万平方米,可建住房约4.1万套,建设投资约96亿元(含基准地价的总投资约130亿元),这些项目将在2010年以前全部竣工。

  “夹心阶层”住房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厦门市从2000年开始实行廉租房政策,但由于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毕竟只占全社会20%的低收入家庭中的一小部分,对于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而又够不上租住廉租房资格的“夹心阶层”,在房价走势的不断攀高情况下,他们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在市场上解决住房问题十分困难,住房问题日益突出。

  为此,新推出的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重要内容就是扩大覆盖面,明确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家庭、公务人员(含教师等)、引进外来人才等,大大调高社会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资产控制标准,由原来只是极少数享受低保家庭扩大到占城镇人口近40%的中低收入家庭。

  与原来的经济适用房区别较大

  厦门市提出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新概念,是指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和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郭俊胜认为,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虽然是政策性住房,但与原来的经济适用房和公有租赁房存在较大的区别,在政策设计上主要是满足保障对象对住房的基本需要,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房型、建筑面积、装修标准都作了严格规定,从制度上防止保障标准的趋高性,目标直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核心作用在于“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申请人要经过五级审核、两级公示

  厦门实施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有三个特点:一是收租和补助分离,一旦申请户收入超过申请条件,财政部门将停止租金补助;二是社会保障性住房禁止上市交易流通,也不能转租、转借,如果申请后空置六个月不入住,政府有权依法回收;三是保障性住房有严格的退出机制,有限的房源可实现高效运转。

  厦门市规定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必须申报家庭资产、收入和住房情况,以防止“大款”、“高收入”和“有产阶级”等不应由政府给予住房保障的对象获得社会保障性住房。

  首先,厦门市专业管理部门对一些条件进行了量化,使对保障对象的认定有明确的量化含义和可操作标准,以严格界定供应对象。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高于年收入的四倍,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不高于年收入的六倍。

  其次,厦门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坚持“只能一套”的原则,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以防止多头占房。厦门制定了严格的《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调查审核工作流程》,申请人要经过五级审核、两级公示共“七关”,才能最终拿到房子。

  第三,厦门市规定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上市转让和出租,但可申请由政府回购;除购房按揭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进行商业性抵押。

 仅是周边商品房价格的一半

  记者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了解到,厦门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售价将大幅低于商品房市场价。以位于厦门岛内市区的首批保障性商品房高林居住区为例,相关部门上报的均价为4300元/平方米,其中包括每平方米200元的装修费,这仅是周边商品房市场价的50%至60%。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厦门商品居住用房均价高于10000元/平方米的销量比例最高,占总量的31.12%。

  坚持“小户型、功能全”的建设标准,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梯度消费租得到、租得起房,买得到、买得起房,并且生活方便。据了解,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严格控制在一居室45平方米、两居室60平方米、三居室70平方米,面积不大,但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这些住房每平方米按200元左右进行统一装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要购置必要的家具就可入住,省钱省力。

  与此同时,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考虑到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工作、就学、就医等方面需要,尽量让他们“住得方便”。目前厦门市已相继开工建设的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翔安东方新城、高林居住区等10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都符合交通出行方便要求。(记者卢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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