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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次病挂19次号 福州惊现变脸“大处方”
  2007-07-08 15:15:42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变脸的“大处方”

    ——福州一医院“看一次病挂19次号”事件追踪     

    新华网福州7月8日电(记者沈汝发、孟昭丽)同一个医生看一次病,患者竟然挂了19次号,医生也开出19张处方。这是发生在福州市第四医院的一件怪事。

    院方称,卫生部对每张处方的药量期限有限制,此举是为了方便患者。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看一次病,挂19次号

    6月8日,一位吴姓患者在家属陪同下到福州市第四医院精神科就诊,接诊医生刘福生给她挂了19次号,开出多达19张的处方单,累计金额1000多元。

    记者从福州市第四医院了解到,刘福生是医院的退休返聘医生,职称是主任医师,今年已70多岁,从业近50年,擅长精神医学,是福建精神科学界的知名专家。

    刘福生在一份向福州市卫生局反馈的材料中称:病人吴某系精神分裂症,根据病情适合“再普乐”治疗,此药费用较高,19次挂号处方,其中11张处方开了“再普乐”,8张处方中开了安坦、双益平等4种药物,还包括部分中成药,系病人家属要求用中药配合治疗。

    刘福生说,已经将“再普乐”费用较高的情况告诉了病人家属,病人家属表示认可,还要求照顾他们多开些药,以免天气炎热来回奔波。

    但福州市第四医院在反馈材料称:“刘福生主任系退休返聘老专家,电脑操作欠熟悉,亦是造成电脑挂号次数增加原因之一。”

    这家医院一位负责人说:“这里面包括医生的操作失误,真正按照医院的规定去做,也不会挂19次号。”

  方便患者之举?

    然而这一现象在福州市第四医院并非个别。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医生坦言,许多医生都这样开处方,只是不知道“石头会砸到谁的头上”。

    福州市第四医院医务处主任施光錡将此归结于卫生部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这一办法第19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施光錡告诉记者,过去对处方单没有限制,一张就可以解决问题。卫生部为了防止大处方,遏制不合理用药,对处方管理逐步规范,以往还可以糊弄,现在非常严格。

    施光錡称多开处方的做法是一种“变通”。福州市第四医院在反馈材料中解释说,医院主要服务对象大多是慢性精神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而且治疗方案相对固定,另外不少患者路途遥远,为了方便患者,在一张处方开药量1周至2周的基础上,允许迫切需要多带药的患者再次挂号。施光錡说:“从历史上讲,我们医院开药一般都是一两周,一两个月,甚至更长。现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的还都有。”

    “病人总是求你多开一些药品。”福州市第四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陈正燊说:“如果不人性化的做法,我们本来可以一天一开,现在方便了患者,医院却承担了风险。”

    “我们是给患者做好事。” 施光錡说。

    “大处方”化整为零的玄机

    将“大处方”化整为零,并让患者多次挂号,真的是为了“方便患者”?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此举另有玄机,即通过虚增挂号次数,造成多人看病的假象,降低人均门诊费用数据。

    福建省一家医院的科室主任告诉记者:“如果只是为了方便患者少跑路,那只需增加处方单,大可不必虚增那么多的挂号次数。”

    这位科室主任透露,由于卫生部门检查人均门诊费用有没有超标,就用门诊医疗费用总额除以门诊病号人次,而病号人次就是看挂号单。虚增挂号是医院常用的办法,挂号多了,人均收费自然就降下来了。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通知要求,2005年和2006年实行医药费用零增长,即人均医药费用不高于2004年水平;2007年以后实行控制增长,即人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福建省卫生厅希望通过指标压力,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收费,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所属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

    此举让医院切实感受到压力。此次挂出19次号的福州市第四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卫生厅公布各个医院人均医药费用增长控制情况,按名次考核并公布,“我们总排在后面,感觉不光彩。”

    记者调查发现,在考核压力之下,虚增挂号已经成为部分医院的“潜规则”。 一位患者向记者提供的收费票据显示,她5月10日到福建省一家医院看病,一共花费了145元,却被要求挂了两次号。

    令部分医院“头疼”的还有医保的限额。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规定,医院门诊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如果医院年度内次均费用超过限额,超过的部分,医院也要承担一部分。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医院为了达到控制门诊费用不超过医保限额的目的,不一次性给患者开足药,限额之外的要求患者再次来开,或者多开处方,让患者分几次来取药。

    福建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黎昕认为,卫生部门出台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措施和医保部门实行门诊医疗费用定额管理,都是为了控制大处方,缓解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医院变相的“大处方”,使这些惠及普通患者的措施得不到真正落实。

    黎昕说,卫生部门应将医院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医院的“失信”和弄虚作假行为建立严格的惩戒机制。另一方面,医院也应主动承担对患者的社会责任。

    目前,福州市第四医院当事医生刘福生已被暂停医师处方权,福州市卫生局已介入了这一事件的调查。

     医疗服务“十宗罪”加剧百姓看病难

    “同病不同价,能差300倍;问诊不细致,上来就化验;程序不规范,盲目开处方;不问诊开药,属违规行为;狂草写处方,中西药同开;治普通感冒,问诊多科室;导诊不完善,找医生费劲;医药品价格,多高于药店;医院化验单,各家不互认;节假日看病,比平时更难。”

    这个名为《医疗服务“十宗罪”》的顺口溜,源自2006年9月至11月间,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辽宁、陕西等11省市消协,组织的一次医疗服务消费调查。在来自全国的761位消费者的参与下,消协共对全国178家医院(公立医院125家、私立医院53家)的服务进行了878人次调查。并曝光了医疗服务的这“十宗罪”。

    看病难:是资源“贫血”,还是结构性“失调”?

    两会期间,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之一。不少全国代表委员指出,医药价格虚高是个重要问题,医疗资源的不均衡分布同样应该引起重视。

 
 
责编:王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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