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漳州市南坑街道桃林新村的老黄每逢月初,都会骑上十几分钟的自行车,到市民政局楼下的爱心超市领取“爱心物资”。
老黄告诉记者,他跟老伴身体都不好,最近的晚饭通常是稀饭配上这里领的肉酱,就算是莫大的享受。不过,到今年6月底,老黄的爱心超市领取卡就到期了,下半年将流转到芗城区其他低保户手里。
“超市储备有限,没法让每一个低保户都长期享有这样的社会救助,只能轮流。”芗城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股长韩爱卿对此很无奈。目前,漳州市芗城区有低保户2000多户,而爱心超市领取卡只发放920张,只能覆盖到其中一半。
献爱心尚不足10人
2006年4月,由漳州市区两级民政局牵头,芗城区济困爱心超市正式开业。韩爱卿告诉记者:“其实我们建这家超市,一方面在于扶贫济困,另一方面更希望能为捐赠人和受助者搭建一个平台,让广大群众参与奉献爱心。”
然而开业后,爱心超市便门庭冷落。在捐赠登记簿上,记者看到从去年开业至今,属私人或企业捐赠的仅区区8笔。捐赠公示栏因“写不满”,被尴尬地搁在角落。
据超市负责人韩丽明介绍,目前超市每年运营所需的20多万元经费,主要由市民政局从每年的救灾救济款中挤出,面积120平方米的沿街店面也由市民政局免费提供。本是鼓励并方便民众献爱心的爱心超市,现在却成了政府的“独角戏”。
慈善未融入日常生活
“要说漳州市民或企业家缺乏爱心,有失公允。”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兰希元告诉记者,去年漳州市曾连续遭遇3次强台风和持续降雨袭击,期间民政局接到的捐助咨询电话不计其数,很多企业和民众都是在自己受灾的情况下,仍无私地向他人伸出援手。但一段时间过后,捐款就会大幅下降,“可见多数人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帮助,还停留在‘感情冲动’阶段,慈善还没有真正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慈善作为一项社会事业,需要投入很大精力去经营。它与突击性、运动式的捐助模式大不相同,光靠政府远远不够。”兰希元认为,时下爱心超市要生存,必须像“希望工程”那样打响知名度,让群众都知道有这样一个日常的捐赠平台。
缺乏有效激励机制
“其实,慈善事业有两种动力来源,一是社会责任的动力,二是避税的动力。”兰希元说,目前,我国对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已有详细的规定,但知者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和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漳州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卢龙昌告诉记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向指定的中国红十字会等十几个非营利性组织、国家机关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和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二十几个非营利性组织、国家机关的捐赠,准予在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扣除(超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另外,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均不允许税前扣除。
这意味着爱心超市主要接收的物品捐赠,均不在抵税范围之内。此外,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具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仅限于指定的中国红十字会等几十家,爱心超市不在其列。
“除了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外,爱心超市也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兰希元介绍,目前在拥有30来家爱心超市的上海市,爱心超市对所有市民开放,商品定价高低不一,这样可让捐赠物资快速变现,实现两次助困,即一是保证低收入者可以购买到超低价生活必需品;二是变现资金又帮助了更困难的家庭。(记者 陈梦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