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村里修一座桥,村干部以个人名义贷款30万,桥修起来了,村里连贷款利息都还不起……记者近日在山西省、河北省等地采访发现,不少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子借钱搞建设,带来了新的债务负担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专家指出,新农村建设必须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切实际地搞建设会带来严重的后遗症。
部分村干部:举债也要搞建设
记者在河北、山西等地采访发现,不少村子为了兴办修桥、铺路等公益事业大量借债。河北省阜平县沙湾窝乡下堡村是个人均只有6分地的贫困村,目前外债已有50万元,其中有一多半是修建一座桥时欠下的。据村主任顾胜利介绍,村民出入村必须经过村边的一条河,2002年,他们3名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向信用社贷款30万,建起了一座桥,至今贷款没还,欠包工队的8万元也没还。
河北省唐县长古城乡东足里村支书窦铁良介绍说,这两年村里搞新农村建设,他们村进行了道路硬化、绿化、村庄亮化等工程,欠下外债19万元,债务压得村干部都喘不过气来。长古城乡党委书记安同生说,按照规定,河北省村村通工程每公里上级财政拨款10万元,但实际上修一公里路需要投资15.5万元,不足部分就得由乡村两级来筹措,但目前乡和村的财政连吃饭都解决不了,根本没有富余的钱办公益事业,只能通过借债这条路解决。
河北省尚义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该县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乡、村为了改善农村的基础条件只能通过借钱来搞建设。尚义县2005年农民纯收入为1890元,村级集体多数村为负债村,无论是农民个人还是村集体,经济能力都很有限,拿不出多余的钱来搞公益事业。要搞公益事业,不举债不可能,举债少了都不现实。
一些乡村干部告诉记者,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的薄弱是很难想象的。山西省左权县粟城镇镇长张彦红举例说,镇政府所在地粟城村,3000多人口的大村却一点集体经济收入都没有。现在各地正在搞全国二次农业普查,不少农民对这件事还不了解,粟城村就想通过标语的形式宣传一下,但村里连这点钱都拿不出,最后还得由镇财政解决。
望都县东阳邱村支书王兵库介绍,他自己一直在外边包揽建筑工程,有一些积蓄,自2000年上任村支书以来,村里的大事小事都得他个人垫资,6年来已经垫付了20多万。但个人的财力毕竟是有限的,村里去年打了3眼井,花了2万多元,硬化路面又花了30多万。这些钱都是借的,合同上规定要3年还清,但事实上根本还不清,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一些村子急需解决的事无法解决,只能等上级部门投资。山西省左权县路家庄村前有一座桥,是村民出入的必经之地。1996年发洪水,这座桥被冲毁。从此10年间,村民一直趟水过河。直到今年,上级有关帮扶部门才投资14万修起了一座“幸福桥”。路家庄村村干部对记者说,10年来他们不是不想修桥,而是没钱修不起,要不是上边拨钱,村民还得继续趟水出入村。被采访的部分乡镇干部认为,这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投资,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似乎并不明显。河北省唐县长古城乡安同生书记说,中央说十一五第一年投入3000多亿用于新农村建设,但落实到一个乡基本体会不到,新农村建设还是基层自己搞。现在上级下拨的很多资金是通过项目下来的,但穷县没有启动经费很难争取到项目,富县却很容易。这样就形成恶性循环,越是贫困的地方就会更加贫困。
旧债未了,新债又添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地方的乡村两级债务呈现扩大化趋势。河北省张北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乡村经济薄弱,村一级维持运转基本依靠国家转移支付。据馒头营乡农经站张宏兰站长介绍,全乡23个行政村,去年村集体支出53.1万元,而国家下拨的村级转移支付为48.5万元,近5万元的差额大部分靠借债补上的。馒头营乡乡长孙振明说,全乡村级债务350多万,主要是前几年村集体举债交“三提五统”借的债。目前村级债务还在增加,仅利息这一块儿就是个大数字。
望都县黑堡乡党委书记王小来说,乡村债务是压在乡镇政府身上的一个沉重包袱,偿还起来困难很大。2000年,县里为招商引资,将乡里700亩土地以每亩150元低价出租给一家台商,建起了樱桃园,租期为50年。而乡里向农民承包土地时,承诺每年每亩补助750元人民币。这就等于乡里一年每亩地得倒贴600元钱,150亩地一年就得倒贴42万元。村级债务也在增加,目前全乡每个村转移支付一年2万多元,这点钱根本不够,况且村里每年还得进行修路、绿化、沟渠维修、两室建设等活动。
山西省左权县粟城镇盛产铁矿,在周围乡镇经济不算落后。镇长张彦红告诉记者,镇里能花的钱太少,他从县里调到这个镇里3个月时间,车辆维修费就欠下2000多元。最大的问题是村集体,全乡15个行政村,除一个村有矿山集体收入外,其他14个行政村几乎没有任何收入。比如说新农村建设,村子房子盖的挺漂亮,但要想保持整洁就得雇人清理卫生,这笔钱村里就拿不出来。
据山西省大同市调查,截至2005年底,全市村级欠债总额高达14.5亿元,平均每村74万元,村级债务是债权的1.43倍。大同市财务部门介绍,该市村级债务呈逐年上涨的趋势。1982年底,全市村级债务仅为8700多万,到2005年底净增13多亿元。阳高县南关村1982年底债务不到10万元,到2005年底增长为345万元,增加了近35倍。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村集体收入渠道狭窄,偿还能力较弱。
大同市农业部门介绍,村级巨额债务由于长期无力归还,形成的利息支出又变成新的巨额债务。全市1970个行政村,村村都有不同数额的贷款或借款,特别是民间高利息借贷,年息一般在10%到20%,即使不增加新的借贷,高额的利息也使债务总额不断增长。1997年,阳高县龙泉镇搞万亩开发工程建大棚,西北村为完成任务,村集体向信用社贷款10万元。到2001年底,利息已高达49000元,4年时间利息将近本金的一半,而且还在逐年增加。
农村建设:量力而行,还是举债“硬上”?
记者采访发现,农村干部举债上项目主要有三大动机:第一,死要面子活受罪。不少乡镇干部认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如果在任期内不能给群众办些看得见的实事,群众不满意,自己也感觉很没面子。于是,一些村干部以个人名义贷款或者借钱给村里修桥铺路,有的村干部之间“三角”担保从信用社贷款。
第二,选举时向群众做了承诺,只好硬着头皮上。一些村干部为了能顺利当选,在选举前向村民许诺:如果自己当上村主任,可以盖戏台,修公路、上自来水。等当选了才发现村集体并没有那么多钱,只好举债“实践诺言”。
第三,个别村干部企图通过建设项目“捞油水”。采访中一些村民说,借钱搞建设肯定对干部有好处,要不谁会干?承包项目,购买材料、工程结算等都有“油水”。
山西、河北等地的专家认为,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应当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切实际乱上项目,其后果不仅仅是债务积累问题,长远来看,必然会转化为农民的新负担,也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各地大规模举债搞建设的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一方面是由于农村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没有到位,村干部一人说了算,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村干部对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理解不全面,以为建设新农村就是“上项目、搞建设”。
记者调查发现,农村干部的培训和监管亟待加强,只有培训教育和加强管理相结合才能使他们尽快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目标和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专家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警惕“急”“偏”“高”等倾向:首先新农村建设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急于求成,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的、繁重的历史任务,不能理解为新农村建设是三五年的事情;其次新农村建设不能等同于新村建设,新农村规划也不是新村规划,一定要注意发展是根本,增收是核心,粮食安全是保障,不是简单的“旧房变新房”的问题;第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村干部群众,部分村干部对上级支持的期望值高,大事小情都希望国家包办。
专家认为,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农村新建项目,必须先落实资金,再审批项目。对那些不顾实际盲目攀比建设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应建立健全乡村新债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把制止发生新债、化解旧债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规范农村建设行为。此外,有关部门也应切实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给农民带来更多实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