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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帽子"下的黑店:八个无业游民的惊天骗局
  2006-12-22 11:41:39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从小学文化摇身“变”医学专家、博士,领着8个农民到正规医院里开设专科门诊制售假药,在全国数十家报纸刊登虚假广告,先后流窜三省行骗四年,致使全国上百名患者受骗,非法获利上百万元。一起特大跨省医药诈骗案日前在江西结案。医药诈骗犯草菅人命令人 愤恨,其跨省诈骗长达四年脱逃监管更是暴露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    

  两间房成“疑难病研究总院” 无业游民“变”医学“博士”

    2005年上半年,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辽宁、新疆、天津等地的群众举报,称他们花上万元甚至近十万元向“江西疑难病研究总院”的“毛兵博士”邮购了“克癫净”、“天麻密环菌胶囊”等药品,患者服用后病情加重,有的频繁出现抽搐。

    接连不断的投诉,促使南昌市药监、公安等部门迅速展开调查。药监稽查人员将患者提供的假药样品,与有关省、市药品监督部门联系核查,得知这些药并未获得药品监督部门的批准文号。按照广告刊登的地址,执法人员前往南昌市北京东路282号进行调查,仍未找到“江西疑难病研究总院”,省、市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核查,也称没有这一单位。

    药监执法人员初步认定“江西疑难病研究总院”可能是一个专门以假药骗人的犯罪团伙。为了挖出这一团伙的犯罪事实,药监执法人员假扮成农民患者要求到“江西疑难病研究总院”看病,对方信以为真,并透露了该院办公地址在南昌市丁公路南柴职工住宅区职工医院内。

    然而,在医院内,执法人员并没有发现该团伙制售假药的现场。经过几个月的跟踪调查发现,“江西疑难病研究总院”设在南昌市丁公路南柴职工医院内,是一个只有两间房、没有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非法医疗机构,而所谓的“毛兵博士”是仅有初中文化、对医学知识一无所知的抚州无业游民邓武高。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稽查处介绍,当执法人员进入“江西疑难病研究总院”时看到,只有两间房的“总院”里还有模有样地悬挂着邓武高等人自制的治愈患者赠送的锦旗。而查处的所谓的“癌克星”、“回春胶囊”等物效药也是邓武高等人自制的,还被贴上了“江西中西医结合癫痫研究室”、“中国江西疑难病肿瘤研究协会中心、癫痫研究协会中心监制”的标签。

    四年流窜三省 “红帽子”底下开黑店 

    一起特大医药诈骗案由此浮出水面。

    据查,以邓武高为首的犯罪团伙,在2001年3月至2005年8月的4年多时间里,流窜三省,骗倒全国各地的上百名患者。

    据查,进入医院开设门诊是邓武高诈骗团伙作为骗取患者信任的第一步,因为有了公立医院这顶“红帽子”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绕过相关部门的监管。2001年至2004,邓武高等人分别在河南、湖北、江西的5家公立医院承包科室,并对之命名为“郑州中西医结合研究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研究院”、“中国武警消防医院”、“江西疑难病研究总院”从事行骗勾当。

    有了场所,邓武高团伙就据此以虚假医疗机构名义、以虚假的博士、专家、主任以及治愈患者的名义做广告,推销所谓的获“国际金奖”、“国家专利产品”的“特效药”,承诺“药到病除”、“无效退款”,诱使患者购买。据法院查明,该团伙已在几十家正规媒体发布了虚假广告。

    而这些“特效药”其实就是邓武高等人购买胶囊等包装材料,加入所谓的“祖传秘方”,以外包装上贴上未经批准的假冒制剂批准文号,或者购买与治疗糖尿病、癫痫等功效类似的廉价药品,改换包装、剂型,贴上国内其它合法医疗机构的制剂批准文号,在地下作坊加工制作而成。

    邓武高团伙行骗时还有明确分工。自2004年8月1日在某正规医院里开设“院中院”--“江西疑难病研究总院”非法行医期间,按照邓武高的分工,由江润华负责冒充治愈患者或是专家接听患者电话咨询;江后发冒充医师坐诊开药,有时也要在邓武高指使下穿上白大褂坐在专科门诊内给病人制造医师众多的假象;邓强负责将患者邮寄购药款收集交给邓武高,并发药寄药。此外还雇人负责打扫卫生做饭等。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查明,邓武高团伙利用虚假机构名义销售假药,6名案犯中,只有2人有初中文化、其余为小学文化;5人为农民,没有一人懂医;年龄最大的48岁,最小的20岁。

    负案在逃屡查屡犯 职能部门监管疲软

    据了解,邓武高等人在各地行骗期间多次被有关部门查处,但是,负案在身却屡骗屡得逞,而且作案手段十分隐蔽。

    2002年,邓武高伙同其弟邓福高、妹夫周长平、小舅子江盛发、尧继民等家族成员,因坑蒙欺骗患者,被郑州市公安机关查处。周长平、邓福高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主犯邓武高、尧继民当时脱逃。

    2003年邓武高又在湖北省武汉市重操旧业,后因市民举报,被武汉市公安机关查处,追捕过程中邓武高又侥幸脱逃。

    2004年开始,邓武高等人在负案在身的情况下,又逃窜到南昌。

    由于多次被有关部门查处,主犯邓武高变得异常狡猾,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为逃避药监、公安等执法部门的打击,邓武高挖空心思,在记账本中记录销售假药收入时,使用外人不易看懂的“密码”:刘(或月)表示1,冒表示2,汪表示3,则表示4,中表示5,成表示6,心表示7,张表示8,艾表示9,南表示0,菊表示10,白表示100,干表示1000,方表示10000。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今年10月对这起跨省特大假药诈骗案执行了判决。主犯邓武高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0万元,从犯江润华等都得到相应法律制裁。

    值得反思的是,在长达四年多的时间里,邓武高团伙流窜三省,其犯罪活动在光天化日下屡屡得逞,医院、卫生、药监、工商等机构和部门发挥了多大的监管作用?

    对医药诈骗行为进行监管的,至少有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多家部门。然而,这些监管部门由于不作为或作为不力,客观上使自己成为医药诈骗犯的保护伞。

    记者采访发现,面对违反国家禁令将科室承包给游医假药贩的公立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执法时板子高高举,最后轻轻放,原因是“老子管儿子”。而药监部门则声称由于人手紧张、办案手段不足,他们多数时候是“群众不举报案件就查不了”。工商部门在整顿查处媒体刊登虚假医药广告时,失之过软,理由是怕因此得罪媒体被媒体揪小辫子,难道他们就不怕从根本上被拥有监督权利的广大群众批评吗?

    其实,只要其中任何一个部门能切实履行自己职责,就能掐断诈骗团伙的“犯罪链”。假如卫生部门能及早查处公立医院里的“院中院”,严惩 “窝藏”诈骗犯的医院,也就能揭掉诈骗犯作案的幌子;假如药监部门能充实人员、完善手段,对药品市场的违规情况火眼金睛,又何至于诈骗案骗倒上百人之后才落网?假如虚假广告能及时被查处停发,那么患者也不至于频频上当受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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