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明绘
截至11月28日,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山西太原的11家医院陆续受到了有关部门的严厉处罚。这些医院纷纷向患者道歉,并表示将以此为鉴,痛改前非。
此事源于上个月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一项检查。检查后,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监管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1家使用非法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机构,并将依法予以处理。“没想到一些大医院也用‘三无’产品!”看到公告后,群众反应强烈。
记录不全无从查证
非法试剂容易导致误诊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11家医院用于诊断肺炎、肾损伤、性病、肿瘤等疾病的体外诊断试剂竟是“三无”产品。公告中被公布的医院是: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山西省儿童医院、太原铁路中心医院、山西中西医结合妇科医院、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太航医院、国营大众机械厂职工医院、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和山西黄河医院。
在发布的公告中,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强调,被发现使用非法试剂的医院虽是少数,但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处理,将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后果,使患者的利益受到侵害。
令人担心的是,这种情况在这11家医院究竟延续了多长时间?有多少患者用这些试剂得到的化验结果有误?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试剂使用要有相应的记录。但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各家医院都存在记录不全的情况,因而无从查证。
是否应该尽可能地给患者重做诊断以便纠错呢?太原市某医院的一位检验人员说,试剂的不正规并不意味着不能用,这也是行内都清楚的事,因此检验结果也不一定会有误差,没有必要重做。
专家指出,体外诊断试剂是在临床疾病诊断中进行检测检验的医疗器械或药品,用于抗体、病原体、肿瘤因子等的检验或筛查。未经批准注册、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非法体外诊断试剂,不能够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稳定性,将导致出现诊断不真实,甚至做出错误的诊断结论,直接影响对患者疾病的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