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2006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针对福建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从10个方面采取33项措施,全面推进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改革重点包括:
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推进林权配套改革,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
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细化具体措施和配套方案,推动民营经济进入“全面准入”新阶段。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整顿规范土地市场和矿产、水能资源开发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深化财政价格和投资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行为,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深化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体制等领域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快转变外经贸增长方式,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规划体制、港口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和公务员人事工资制度改革。(记者 王永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