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6日,全省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工作座谈会在将乐县召开。全省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局长、财政局教科文负责人和各设区市开展较好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杨辉副厅长、省财政厅林玉榜处长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我县高唐镇、万安镇中小学实施农村中小学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情况和学生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将乐、永春等县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农村中小学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管理的经验。
会议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保障寄宿生健康成长,确保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2007年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从秋季开始,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农村中小学寄宿生进行生活费补助,所有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天1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寄宿生小学每人每天2元,初中每人每天3元,补助天数每年按300日计算,所需资金约2.3亿元,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全省受益寄宿生人数达71万人,其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寄宿生人数5.76万人。日前,省级财政已将今年9至12月份的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9000多万元全部下拨到各县省级专项资金特设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