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强检显神威
将乐县检察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规范执法,乘势而上,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建成了具有温度、湿度及时间叠加和真迹签名等最新功能的数字讯问视听证据固定指挥系统,有效遏制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翻供,取得明显成效。
"慧眼"巧破案
同步录音录像,是用视听技术全面反映讯问的动态过程,同时通过专线专网与讯问室录音录像设备相连接,在监控室对讯问现场实施全程同步视频监控。这样有利于加强对办案的实时指挥,凝聚集体智慧,突破案件。院领导可以通过实时监控软件对整个讯问过程进行指挥,正在讯问中的侦查人员也可以根据指挥中心发送过来的信息随时调整讯问策略。这样一来,讯问的过程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对于案件的突破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该院自从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后,李剑平检察长及分管检察长对每一起自侦案件均全程观看,并适时发送信息随时调整审讯策略,从而突破了一起起疑难重大渎职案件。在审讯将乐县国税局税收管理员郑诗忠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税款案时,面对郑诗忠的百般狡辩,审讯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正在观看录像的余生旺副检察长当即发出信息,让办案人员出示郑诗忠在造假表册上签字的书证。铁证给郑诗忠当头一棒,在事实面前,郑诗忠终于低下了昂起的头,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翻供"有铁证
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仅给犯罪嫌疑人形成巨大的心理震慑作用,而且还能达到使其不敢翻供、不能翻供的目的,使证据得以固定,有利于法官对口供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正确判断。为保证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该院专门制订了《自侦案件侦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实施规范》、《监控室管理办法》、《视听技术人员操作规程》等"三个操作规范",统一实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操作程序。具体概括为"全程化、双探头、高保真"
录音录像,由此形成的完整审讯录音录像资料,既可作为出庭公诉时的有关证据使用,应对可能出现的被告人、证人翻供翻证等现象,也可归档备案监督。在办理将乐县黄潭镇镇长丁美财、城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邓根文、黄潭公路段段长黄流仔等人涉嫌玩忽职守一案中,黄流仔在起诉阶段就露出翻供的苗头,并在法庭上当庭翻供。当公诉人当庭出示全程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后,法官当庭观看了讯问的全程录像后,根据现有证据,作出有罪判决。
"细微"见真情
从2006年3月以来,县检察院共投入资金20余万元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建成了具有温、湿度及时间叠加和真迹签名等项最新功能的数字讯问视听证据固定指挥系统。提供12小时提醒功能,当讯问时间超过12小时后,系统会提示讯问时间已超时,包括系统主机和所有的客户端都会收到该提醒信号,避免违法办案。为保障场景和过程的全面,每个提讯室还安装了三个不同功能的摄像头,从不同角度反映讯问的现场情况。
在办理将乐县国税局稽查分局原局长肖军等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中,因为肖军很胖,有高血压病史,加上一进入审讯室后,情绪较为紧张,面红耳赤,这一情况被监控室的办案人员及时发现,当即与县医院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让医生到该院警务中心对肖军测量血压,并带来了降压灵,让肖军及时缓解了病情。
自2006年初至今,反渎局在侦讯阶段对立案查处的6起渎职犯罪案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及重要证人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6起职务犯罪案件均在法定12小时内取得重大突破。实践证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而切实保障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及时全面地固定了证据,使检察机关的执法过程更文明、更规范、更透明,也让"科技强检"的口号落到了实处。
(邓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