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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15日起福建省将对正柴胡饮颗粒等318种3178个剂型规格的非处方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平均降幅为29.33%。同时公布感冒清片等27种55个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为5.23%。调整价格15日起正式执行。
药品价格自执行之日起,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可以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范围内自主降价销售。具体价格详情可查询福建省医药价格信息网(www.yy.fj.cn)。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张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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