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31日电(陈德文、辜燕玲)泉州市鲤城国税局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四条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和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明确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省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贯彻上级部署和要求,把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权利监督、纠正不正之风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与各基层分局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区局党组、分局班子、职能科室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落实制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照《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听取各科室、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两责”、落实责任分工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强化监督。加强对廉洁自律、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政风行风和队伍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找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开展廉政谈话、专项检查和督察巡查,督促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和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