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福州海关将实施新的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新办法将在原有的A、B、C、D四个类别基础上新增“AA”类企业,获此标准的优质企业将享受免开箱检验等多项“信任通关”优惠措施。
据了解,今年1月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与以往相比有多处明显变化。除了新增“AA”类企业,新《办法》还将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建立海关信用管理体系,整合企业各方面信息,为分类管理提供动态、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支持。企业获得相关标准后,将实行全国统一管理。以免企业在一地海关获得相关标准后,到了外地海关并不一定会获得认可。
据福州海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之前实施的企业“红、黑名单”制度,福州海关辖区内已有8家企业被列入“红名单”内,新办法实施后,这些企业经审核可自动转为“AA”类企业。此外,目前福州海关辖区内还有250多家A类企业,其他类别企业近千家。这些企业中,凡是适用A类企业标准满一年且年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以上并已通过相关审计、稽查的企业,本月起均可申请适用“AA”类标准。
(记者 白戈 通讯员 何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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