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新认定的一批中国驰名商标中,厦门市又摘取“三金”。至此,厦门市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已达16件。
本次被认定的驰名商标分别是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金日图形商标、厦门明发集团有限公司明发图形商标、厦门舫昌佛具有限公司的梅春图形商标。
以“金日在手中,万事好成功”广告词红遍国内的厦门金日公司,是我市一家专门从事保健品、药品生产的港商独资企业,系香港金日投资集团在中国投资的重要公司之一,创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是中国保健食品五十强企业、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厦门金日公司在注重产品质量控制与提升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品牌的培育与市场推广,早在1991年就在第5类洋参丸等商品上注册了第612906号“金日及图形”商标,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宣传,仅2000年至今累计投入6.37亿人民币的品牌宣传与推广费。
厦门明发集团是一家主要从事城市运营的大型现代化集团企业,以开发、建设大规模现代商业城并统一组织招商、集中运营管理为核心商业模式,并以商品房地产、人居工程开发建设、销售服务以及不动产管理为支柱产业。集团公司总部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下辖60多家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不动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主要分布在福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目前已是中国城市运营商50强企业、中国房地产品牌企业、中国泛珠三角房地产开发优秀品牌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企业500强。
厦门舫昌有限公司创建于1990年,总资产7045万元人民币,主营卫生香、佛具,员工1380人,厂区占地22万平方米,原料生产基地5000亩,下设生产分厂6个,进出口公司1个,国外贸易公司1个,近三年销售额5.23亿元,利税4306万元,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中国日杂用品工业协会出具的推荐显示:梅春品牌卫生香生产规模、产销量、市场占有率均居全国同行业前三名。
据悉,2007年是厦门市创品牌工作的丰收年,厦门市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去年全年共有7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为历年之最。 (记者张黎祯 通讯员陈良志 潘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