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一五”规划正式提出主体功能区之后,又相继成立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有关主体功能区的各项工作也逐步开展。有关问题需要深入探索,这里主要谈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包括三部分内容:全面认识主体功能区;主体功能区对城市发展的影响;主体功能区与海西城镇化和城镇发展。
主体功能区的提出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载体。主体功能区是新的区域开发思维,即从沿海地区优先开发到重点开发,如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再到有秩序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开发,即以提升国家竞争力为首位目标的优化开发区,以集聚经济和人口、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为首要任务的重点开发区域,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为首要任务的限制开发区,以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为首要任务的禁止开发区域)。主体功能区体现的是有限发展的思维,不是不发展,而是有限发展,发展要各主体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目标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实现预期目标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和系统运作的过程。
主体功能区对城市发展可能产生以下几点影响:
一是主体功能区规划本质是城市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原则。主体功能区确定了城市发展的分类指导原则,即优化发展的地区,城市集约发展;重点发展的地区,城市需要大发展;限制发展的地区,城市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的地区,则不能大规模发展城镇。
二是主体功能区提出了未来城镇化的主要方向,即从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向优化发展特别是重点开发区域迁移人口。
三是主体功能区提出城市体系的主要形态是城市群。城市群的含义就是要求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城市乡村协调发展;拒绝或者不鼓励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而是组团式的发展,城市与城市之间有开发的红线。主体功能区还强调,一个城市的内部空间发展的顺序是人居环境、自然生态和工业企业。在一个城市内部也要划定几类(可能少于四类)功能区和每类功能区的空间开发红线。在城乡关系上,要统筹考虑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在基本农田和生态地区不变的情况下,要实现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村庄建设用地的平衡。
四是作为一个政策谱系对城市的持续影响。所谓政策谱系,即是在划分四类主体功能区后,还有相应的具体规划实施政策、人口土地政策、政绩考核政策,这四个方面将是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四类区域是为城市划了建设红线,规划措施是具体化,人口土地是调控手段,政绩考核是保障。
五是主体功能区可能对城市现有模式的影响。中国城市发展的总体特征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分权体制和开放环境下,由政府主导的粗放的模式。在总体特征下,中国城市又可以分成几种发展模式,即政策推动型、FDI推动型、重化工推动型、合并推动型、城市经营型、财政与人事激励型、创业型、国际事务推动型、无所事事型等。主体功能区可能对FDI推动型、重化工推动型、合并推动型、城市经营型等产生影响,但政府主导的特征不会根本改变,甚至会加强;粗放式可能改变,但它是一个长期过程。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实现建设和谐福建的重要举措。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下,发展海西城市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综合和优化利用中央的各项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中央政策群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全部,其他如综合试验区政策、对台政策等都值得重视,只要有利于海西发展与和谐海西建设就行。有几个设想可以考虑:能否争取海西成为主体功能区规划试验区?能否争取三都澳开发开放成为海洋开发开放综合试验区?能否争取海西经济区成为台湾投资密集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验区?
二是充分认识主体功能区的有限性。主体功能区是知识区域开发的一剂良药,但不能包医百病,对区域协调发展和城市发展的作用也是局部的,有时也不能立竿见影。
三是慎重划分四类区域。从总体上看,我省沿海地区都可以划为重点开发区域,闽北等地区可以划为限制开发区域,个别地区划为禁止开发区域,但闽北城市地域可以是重点开发区域。
一个城市内部的功能区划分,除了人口资源环境承载率要综合考虑外,特别要预测城市的发展规模及城市新规模形成后的新的空间需要。另外,应以最主要功能为依据来进行划分,比如湄洲湾地区,开发旅游可以,开发港口可以,最主要功能是后者,那它就是一个重点开发区域而不是禁止开发区域。除国家规定的四类区域外,可以考虑能否再增加其他类型的区域,如潜在重点开发区域等等。
四是重点开发区域着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大型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全面融合。有几个设想可以考虑:其一,三都澳开发开放带动宁德和福州的发展;其二,湄洲湾开发开放带动莆田和泉州的发展;其三,厦门湾的优化带动厦门和漳州的发展。从而形成沿海三大城市群,只有做大沿海使强者更强,才能使内陆城市发展变得弱者不弱。目前,我省主要还是以采取城市群模式为好,重点促进城市群内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合并不是最优选择。继续推动FDI和重化工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仍然是重要选择。开发要有大手笔,城市发展要有大思维,城市空间要有大视野。
五是海西城镇化要做好两手准备。从总体上看,海西还需要继续城市化,以福建城市化和广州、江苏相比,可以看出福建城市化还有潜力。因此,需要继续推进城市化过程,但要做好两手准备:其一,中西部地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的移民与福建省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的移民的安置问题,这些移民需要迁移到沿海的城市群;其二,对现有城市群内的农民工,允许他们有序地定居在城市,尤其是城市群内的中小城镇。
六是海西中心城市规模还需进一步扩大。根据测算,福州、厦门、泉州城市规模要扩大到目前的2至3倍,尤其是福州的规模还需扩大,至少与台北(270万人)的规模相近。规模也是生产力,规模就是竞争力。
七是灵活而富有成效地利用各项政策。要充分利用中央政策尤其是土地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分别促进沿海城市发展和闽北闽西区域的城市发展。省内的转移支付政策主要针对两种区域即限制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应主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可以考虑实行省管县/县级市人事激励政策、省管县财政激励政策。(作者为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教授、博士踪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