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管理:是指将管理对象按照一定的判定标准,将其分为不同的等级,实施相应不同的管理措施的管理形式,分类管理的对象一般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目前进出口检验监管工作中的分类管理,有企业诚信度分类管理,产品质量风险分类管理等。
2、电讯检疫:电讯检疫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简化手续的检疫方式,即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通过电讯申请并报告规定的内容,使目的港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掌握船舶的卫生状况和船员、旅客的健康情况,在没有染疫的情况下,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不经过锚地检疫,直接进港靠泊进行装卸作业。
3、清单申报、一次查验:福建企业登岛办展的货物通常情况下品种多、时间紧,福建检验检疫局对登岛办展的货物实施采取简化措施,由展会主办部门列出清单统一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后给予一次查验,集中通关放行。
4、绿色通道:指对于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查核准,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
5、快速核放:即电子审单快速核放,凡是符合准入条件的出口企业及其产品,企业报检员只需在公司输入电子报检信息并通过网络发送,检验检疫部门收到企业报检申请后,出口商品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就可以迅速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自动审单,由电脑根据商品比对规则决定是否抽检,符合条件的不需经过检验检疫环节,即可进入签证通关环节,整个过程最快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完成,大大缩短了企业的报检签证时间。
6、无纸化报检: "无纸化报检"是福建检验检疫局运用辖区进出口企业诚信建设成果,对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采用以电子报检数据替代有关纸质单证受理报检的模式,是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优化服务的工作措施。
7、"一站式"通关服务:企业只需提供一套资料就可在检验检疫机构检务大厅同时办理报检单位登记和产地证注册两项业务,检验检疫机构在检务大厅对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从受理、审核、发证提供一条龙服务。
8、免验:为保证进出口商品质量,鼓励优质商品进出口,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7月24日出台了《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该办法规定,除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危险品及危险品包装、品质波动大或者散装运输的商品、需出具检验检疫证书或者依据检验检疫证书所列重量、数量、品质等计价结汇的商品外,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可以免予检验,简称免验。2006年10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50号公告,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试行免验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免验商品范围。免验产品在免验期限内出口时,相关企业可凭有效的免验证书、外贸合同、信用证、企业对产品的自检报告等文件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放行、出证手续,产品免于检验检疫,免予检验检疫收费。
9、快速审批、日常核销、直通式检验检疫:本措施中的快速审批是指对进入台湾农产品、水产品集散中心的农产品、水产品,初审环节在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或当场办理;日常核销是指对经过审批的进入台湾农产品、水产品集散中心的农产品、水产品,按照检疫审批单载明的品种、数量等进行逐批核销验放。直通式检验检疫是指进入台湾农产品、水产品集散中心的农产品、水产品,口岸不实施查验,直接放行到企业专用场库,由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允许进入台湾农产品、水产品集散中心进行销售。
10、"监管本"管理:措施中"监管本"管理是针对对台小额贸易船舶的管理,就是将船舶基本信息、入境/出境检疫申报信息、检验检疫机构检疫情况以及卫生监督情况集中在"对台小额贸易船舶检验检疫监管本"上体现,不再需要其他检疫申报材料、无需单独签发检疫证书、填写卫生监督记录。相对于普通入出境船舶需提交检验检疫申报材料、实施检疫签发入出境检疫证书、单独实施船舶卫生监督并记录等工作程序,更加简便、快捷。